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在学期间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学科竞赛并表现突出;
4.在学期间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处分记录,并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5.申请本科直博生须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 “双一流”建设学校或学科中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专业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1.考试日期2016年3月12-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6.本简章中报考条件、报名手续、考试科目等条目中未涉及到的内容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执行。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cn/研招办E-mail信箱:yzban@.cn电话:(029)82334323传真:(029)82334775邮政编码:710064通讯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二、考试地点:长安大学校本部北院教学区(南二环路中段)

2.考试地点长安大学校本部北院教学区(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2.考试地点长安大学校本部北院教学区(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2.考试地点长安大学校本部北院教学区(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2.考试地点长安大学校本部北院教学区(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校本部北院教学区(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2.考试地点长安大学校本部北院教学区(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校本部北院教学区(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六、考试地点长安大学校本部北院教学区(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校本部北院教学区(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2.考试地点长安大学校本部北院教学区(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