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复试时间拟定为4月6日―8日。具体安排及流程另行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三、复试组织管理1、按照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安排部署,按时完成各项复试工作;2、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工作负全责;3、按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两个学科组成复试小组。
(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单独考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军队和国防系统考生。单独考试仅在学术学位的光学工程、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企业管理专业招生。单独考试不招收
3、管理学《管理学》(第三版)周三多高等教育出版社
1、二外日语《标准日本语》(初级上下册、中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日本)光村图书出版株氏会社
(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n,教育网址:http://yz.,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一、招生人数我校2016年拟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共计1158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后推免生系统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一)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以及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
(三)报考我校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5、会计学《初级会计实务》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即会计职称考试用书)2007年以后版本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