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学(建筑艺术、城市设计)专业:专业合格,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艺术史论(美术与设计理论类)专业:专业合格,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其他专业(类):专业合格,并且高考文化总分成绩满足低分数线要求,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录取规则 (一)学校属于专业考试自主命题的艺术院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的报考专业如为所在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应先参加所在省统考,省统考合格后,参加学校自主命题的专业考试成绩才有效。请考生咨询所在省份所报专业的统考合格要求,我校将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统考专业合格要求执行。 (二)报考我校的全国考生均按我校划定的文化课低控制线进行录取,我校将参考浙江省普通类二段线的75%自主划定文

2022年中国美术学院南特设计联合学院本科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专业加试合格且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我院根据选拔计划,按省统一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各专业原则上按选拔计划数录取,生源不足的专业我院将不再进行征求志愿补报。 4.我院将及时在招生网上公布录取学生的名单,接受社会的监督。 5.录取通知书将于录取工作结束后统一寄发。

第十七条录取规则 (一)学校属于专业考试自主命题的艺术院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的报考专业如为所在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应先参加所在省统考,省统考合格后,参加学校自主命题的专业考试成绩才有效,我校将按考生所在省的专业要求执行。 (二)报考我校的全国考生均按我校划定的文化课低控制线进行录取,我校将参考浙江省普通类二段线的65%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低控制线。学校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我校优先录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一)学校属于专业考试自主命题的艺术院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的报考专业如为所在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应先参加所在省统考,省统考合格后,参加学校自主命题的专业考试成绩才有效,我校将按考生所在省的专业要求执行。 (二)报考我校的全国考生均按我校划定的文化课低控制线进行录取,我校将参考浙江省普通类二段线的65%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低控制线。学校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我校优先

3、录取规则:①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各专业计划数20%以内(含20%,小数点四舍五入取整数)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低控制线,并且单科成绩满足低分数线要求,即予录取。②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各专业计划数5%以内(含5%,小数点四舍五入取整数)的考生,并且单科成绩满足低分数线要求,专业合格即予录取。③对其它考生,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一)学校属于专业考试自主命题的艺术院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的报考专业如为所在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应先参加所在省统考,省统考合格后方能参加学校自主命题的专业考试。(二)学校遵循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依次从第二志愿、第三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经三批志愿录取仍未完成该专业招生计划的,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调剂录取。报考我院的全国考生均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

3、录取一般规则: (1)建筑学(建筑艺术、城市设计)专业:专业合格,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艺术史论(艺术理论类)专业:专业合格,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其他专业(类):专业合格,并且高考文化总分成绩满足低分数线要求,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3、录取一般规则:(1)建筑学类5年制、建筑学类4年制专业:①专业排名在专业计划数30%以内(含30%,小数点四舍五入取整数)的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建筑学类专业低控制线,并且单科成绩满足低分数线要求,即予录取。②其余考生,专业合格,并且单科成绩满足低分数线要求,按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2)其他专业(类):①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各

3、录取一般规则:(1)建筑学(建筑艺术、城市设计)专业:专业合格,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2)艺术史论(美术与设计理论类)专业:专业合格,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3)其他专业(类):专业合格,并且高考文化总分成绩满足低分数线要求,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