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践类(中国画、书法学、造型艺术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1)所在学校参加浙江省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在我院指定的九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即:历史、地理、信息技术、英语、物理、化学、思想政治、生物、通用技术等九门,以下简称“九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中,应有不少于三门科目在 等以上,其余科目均合格;
(2)所在学校不参加浙江省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在我院指定的九门科目[见注1]中,应有不少于三门科目期末考试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其余科目均及格。
(3)报考中国画(中国画2)、造型艺术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建筑学的考生,须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成绩合格。
2、美术与设计理论类
(1)所在学校参加浙江省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在我院指定的“九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中,应有不少于三门科目为A等,其余科目省学业水平考试均合格;
(2)所在学校不参加浙江省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在我院指定的九门科目[见注1]中,应有不少于三门科目期末考试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其余科目均及格。
3、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6名者,或高中阶段在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6名者(集体项目为前3名),报考实践类和美术与设计理论类,同时所有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达到合格就可直接报考。但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省艺术类报名,报考中国画(中国画2)、造型艺术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建筑学的考生,须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成绩合格。
注1:指定科目及对照办法
(1)指定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地理(化学)、政治(生物)、专业一(素描)、专业二(速写)、专业三(色彩)
(2)如考生所在学校未开设指定科目中素描、速写、色彩三门美术专业科目的,由所在学校书面出具对应的其他美术专业科目成绩证明,报我院招生办审核后予以公示。
(3)上述科目的成绩均按考生近2学年该科目取得的分数折算成平均分,满分为100分。折算后平均分在85分以上的科目对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等,平均分在75分以上的科目对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 等,平均分低于60分的科目视为不及格。

(一)我院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三)我院根据公布的各专业(类)招生计划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学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0%以内。

2、各专业(类)综合素质测试分数计算(1)实践类按照专业水平考核(复试)占80%、综合面试占20%计算;(2)美术与设计理论类按专业水平考核(复试)占60%,综合面试占40%计算。

(3)报考造型艺术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成绩合格。

(二)各专业(类)招生计划与综合素质测试科目(附表2)附表2:各专业(类)招生计划与综合素质测试科目一览表专业代号专业方向学制计划数初试专业水平考核(复试)综合面试01中国画14年6命题创作中国画基础书法按组为单元进行,每组30分钟左右。具体安排复试报到时通知。02中国画24年8素描、速写素描线描(速写)03书法学4年3书法创作书法临摹与创作古汉语与篆刻04美术与设计理论类4年10文史综合

(四)各专业(类)报考的具体要求1、我校所有招生专业(类)对考生选考科目无要求。2、实践类【中国画(中国画中国画二)、书法学(书法与篆刻)、美术学类(造型艺术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建筑学(建筑艺术)】、工业设计(1)普高生:在我校指定的八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即:历史、地理、技术、外语、物理、化学、思想政治、生物等八门)成绩中,应有不少于两门科目在B等以上,其余已考科目均合

(四)各专业(类)报考的具体要求 1、实践类(中国画、书法学、造型艺术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1)所在学校参加浙江省会考的考生,在我院指定的九门会考科目(即:历史、地理、信息技术、英语、物理、化学、思想政治、生物、通用技术等九门,以下简称“九门会考科目”)成绩中,应有不少于三门科目在B等以上,其余科目均合格; (2)所在学校不参加浙江省会考的考生,在我院指定的九门科目[见注1

(四)各专业(类)报考的具体要求1、我院所有招生专业(类)对考生选考科目无要求。只有“艺术类”考生方可报考。2、实践类(中国画、书法学、造型艺术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建筑学)(1)普高生:在我院指定的八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即:历史、地理、技术、外语、物理、化学、思想政治、生物等八门)成绩中,应有不少于两门科目在等以上,其余科目均合格;(2)中职生:在我院指定的八门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四)各专业(类)报考的具体要求1、我院所有招生专业(类)对考生选考科目无要求。2、实践类(中国画、书法学、造型艺术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建筑学)、工业设计(1)普高生:在我院指定的八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即:历史、地理、技术、外语、物理、化学、思想政治、生物等八门)成绩中,应有不少于两门科目在等以上,其余科目均合格;(2)中职生:在我院指定的八门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地理

(四)各专业(类)报考的具体要求1、实践类(中国画、书法学、造型艺术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1)所在学校参加浙江省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在我院指定的九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即:历史、地理、信息技术、英语、物理、化学、思想政治、生物、通用技术等九门,以下简称“九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中,应有不少于三门科目在等以上,其余科目均合格;(2)所在学校不参加浙江省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在我院指定的九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