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若文化分达到该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资格线即可报考我校。录取原则为:
①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②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40%、专业考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③编导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60%、专业考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④艺术类专业考生身高符合招生条件。
2、我校在新生入学后,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和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规则及其他注意事项1.外省录取规则:(1)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等专业在考生专业统(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双过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考生专业统(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双过线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3)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书法学等专业在考生专业统(联)考成绩和高

4、报名注意事项(1)网报时须按要求提交本人电子登记照片(100KB以内JPG格式);(2)此次报名信息将作为录取上报信息的基本数据,请考生认真填写,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高考考生号、专科院校名称及专业等。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虚假信息引起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凡网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并现场确认的,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受理;(4)网上审查通过后,

六、注意事项1、学生所申报的各种信息和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申请人的考试成绩无效,取消申请人所获得的资格。2、夏令营活动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参加夏令营的学生必须遵守长江大学的相关规定,按照学院的统一安排参加各项活动,并注意安全。3、营员报到后要求全程参加夏令营活动,擅自离营者,举办方将不提供相关资助。长江大学艺术学院2016年6月12日

六、注意事项1、学生所申报的各种信息和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申请人的考试成绩无效,取消申请人所获得的资格。2、夏令营活动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参加夏令营的学生必须遵守长江大学的相关规定,按照学院的统一安排参加各项活动,并注意安全。3、营员报到后要求全程参加夏令营活动,擅自离营者,举办方将不提供相关资助。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16年5月25日

(5)确认考试地点安排与考试注意事项。现场确认考生需准备的材料包括:

(3)考生完成报考程序后请了解考场安排与考试注意事项。 注:(1)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出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录取原则与注意事项1、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若文化分达到该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资格线即可报考我校。录取原则为:①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②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40%、专业考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③编导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60%、专业考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

录取原则与注意事项1、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若文化分达到该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资格线即可报考我校。录取原则为:①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②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40%、专业考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③编导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60%、专业考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

录取原则与注意事项1、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若文化分达到该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资格线即可报考我校。录取原则为:①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②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40%、专业考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③编导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60%、专业考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

录取原则与注意事项1、美术类考生按湖北省招办的要求参加专业联考且成绩合格、非美术类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且成绩合格,文化分达到湖北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资格线即可报考我校。录取原则为:①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②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40%、专业联考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③编导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