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林学(林业技术)专业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相关规定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承担。定向培养生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一)丽水市区失业人员(莲都区户籍)1、《职业技能鉴定登记表》一式两份2、《丽水市(区)职业培训登记表》一式两份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4、《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一式两份5、高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6、另附照片:一寸3张(表格上的照片贴好,可以用电子照片)
丽水市区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员培训序号职业工种培训鉴定等级1茶艺师中级工2中式面点师中级工3中式烹调师中级工4育婴师中级工5电子商务创业培训6民宿管家创业培训报名时需交材料:(一)丽水市区失业人员(莲都区户籍)1、《职业技能鉴定登记表》一式两份2、《丽水市(区)职业培训登记表》一式两份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4、《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一式两份5、高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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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由学校发放“浙江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课程结业证书”。研究生院2018年3月20日研究生院2018年3月20日
招生对象丽水市范围内2016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为基层林业事业服务,并与户籍所在县(市、区)林业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下同)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
培养方式学生正式入学后,第1学期至第4学期在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学习;第5学期至第7学期在浙江农林大学学习;第8学期在用人单位实习并做本科毕业答辩。学习期满达到浙江农林大学毕业条件者,授予“浙江农林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浙江农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浙江农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浙江农林大学农学学士学位。
招生方式定向培养基层林技人员工作实行招生与基层林技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普通高校招生的第二批提前录取。
就业与待遇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应当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基层林业技术机构工作。采取竞争择优办法,根据第8学期的实习表现和在校期间取得的成绩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林业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共同确定,考核合格后由基层林业机构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8年。合同期满,要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基层林技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8年,具体
学习费用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林学(林业技术)专业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相关规定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承担。定向培养生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招生(招聘)程序丽水市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林业局应在高考成绩公布前,按照公开招聘规定和招生计划,发布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只能选择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1.2比例,向我校提供名单,我校将名单分发至各县(市、区)林业局,同时将名单抄送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