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录取考生和备录取考生名单确定。
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数与拟录取数1:1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按计划数与备录取数1:5确定备录取考生名单,其余考生为未录取考生。普通高校招生报考科类为文科、理科类的考生有可能被自己填报的专业和服从调剂的专业拟录取或备录取;高职(单考单招)报考类别为财会类的考生只能被会计专业拟录取或备录取。
考生总分相同时,普通高校招生报考科类为文科、理科考生依次按素质特长分、学考分、综合素质测试分进行排序,高职(单考单招)招生考试报考类别为财会类考生依次按素质特长分、职业技能操统考分、综合素质测试分进行排序。
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拟录取及备录取考生名单公布。首次确定的拟录取及备录取考生信息在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公布,随着拟录取考生录取确认进程的推进,备录取考生有可能转变为拟录取考生,转变后的信息在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录取确认平台适时更新。
3、拟录取考生录取确认。每位拟录取考生须按时登录服务平台,选择一所拟录取自己的高校确定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录取确认选择的拟录取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权利。考生由备录取状态转变为拟录取状态时,可以进行录取确认。
4、录取结果确定。学院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
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提前招生已录取的考生,自主招生不再录取,并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不影响其正常录取。
5.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6.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6.学院微博:http:///zjczxyhttp://t./zjczxy0056

考试形式及计分方法1.综合成绩计分办法普通高校招生报考科类为文科、理科的考生综合成绩由学考分(满分330分)和综合素质测评分(满分270分)两部分组成,总分满分为600分。高职(单考单招)招生考试报考类别为财会类的考生综合成绩由全省统考的职业技能分(满分300分)和综合素质测评分(满分300分)二部分组成,总分满分为600分。2.学考分或职业技能统考分学考总分=各科等第换算分值相加的总和

招生模式及原则1.招生模式。采用“学考+学院测评”或“职业技能全省统考+学院测评”模式。即以考生高中学考成绩或全省统考的职业技能成绩和我院综合测评成绩为依据,提前招生,单独录取。2.招生原则。自觉实施阳光工程,注重素质教育引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计划600名。具体专业及计划如下:专业名称学制计划数高考报考科类会计三年130普通高考文科、理科三年65(单考单招)财会类国际经济与贸易三年30普通高考文科、理科建设工程管理三年80普通高考文科、理科工商企业管理三年80普通高考文科、理科证券与期货三年45普通高考文科、理科电子商务三年90普通高考文科、理科物流管理三年30普通高考文科、理科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三年30普通高考文科

实施进程安排(如有变动,以学院招生网站公布为准)1.12月底前,完职提前招生章程报送工作。2.2月14日前,对外发布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简章、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大纲等。3.3月15日8︰30~4月17日16︰00,考生网上报名。4.4月22日8︰30~16︰00,考生本人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审核考生报名资格,收齐报名材料,发放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5.4月23日9︰00~11︰00,考生

指导思想深化学院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突出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特色,致力于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招生对象及条件招生对象为符合浙江省2016年高考或2016年浙江省单考单招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者:1.已办理浙江省2016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手续并已取得报名序号;2.有高中学考成绩或全省统考的职业技能成绩;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4.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

现场确认1.完成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的考生必须进行现场确认,交验报考材料,不进行现场确认或因材料不全的考生,视作无报考资格。报名材料概不退还。2.确认时间:4月22日(周五)8︰30~16︰00。3.确认地点: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4.材料递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1)《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201

1.拟录取考生和备录取考生名单确定。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数与拟录取数1:1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按计划数与备录取数1:5确定备录取考生名单,其余考生为未录取考生。普通高校招生报考科类为文科、理科类的考生有可能被自己填报的专业和服从调剂的专业拟录取或备录取;高职(单考单招)报考类别为财会类的考生只能被会计专业拟录取或备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普通高校

录取1.拟录取考生和备录取考生名单确定。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数与拟录取数1:1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按计划数与备录取数1:5确定备录取考生名单,其余考生为未录取考生。普通高校招生报考科类为文科、理科类的考生有可能被自己填报的专业和服从调剂的专业拟录取或备录取;高职(单考单招)报考类别为财会类的考生只能被会计专业拟录取或备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