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博士生联合培养平台(一)国际化联合培养:资助优秀博士生(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支持的博士生除外))赴海(境)外高校进行联合培养,学习期限为6个月—1年,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以推动学术交流和优质资源共享,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二)国内访学:资助优秀博士生前往国内具有相关学科优势的高校进行短期访学,学习期限为6个月—1年,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推动学术交流和优质资源共享,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三)博士生赴海(境)外参加国际会议:[培养与督导办4]博士生以第一作者(若是第二作者,则第一作者为导师)并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名义撰写的科研学术论文被本学科领域在海(境)外

(二)导师审核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流程详见附件2)1.导师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后选择“导师”界面,对学生提交的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点击审核通过。2.对于部分选修课程需要学生进行修改的,可以点选“退回”让研究生重新修订培养计划。

(一)招生对象和基本条件1、招录对象为我校2017级全日制本科新生(不包括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公安类学生、艺术类学生、中韩合作办学项目学生、文澜学院学生、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学生、金融学注册金融分析师方向(CFA实验班)学生、会计学拔尖创新实验班学生、会计学ACCA实验班学生以及2017年秋季已被录取的国际联合培养学位项目班学生);2、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国外学习生活;3、外语水平良好;

(一)招生对象和基本条件1、招录对象为我校2017级全日制本科新生(不包括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公安类学生、艺术类学生和中韩合作办学项目学生);2、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国外学习生活;3、外语水平良好;4、监护人知情并支持,家庭经济条件能够满足参与国际联合培养学位项目所需的费用。

第十四条培养单位考核:培养单位成立由本专业或相近专家不少于5人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对确认资格的申请者进行考核。各相关培养单位可根据本专业培养要求,确定考核方式。在综合审查、评价考生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行的基础上,考核一门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重点考核其基础知识、科研能力及其培养潜质等。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的考核情况进行打分。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的考核情况进行打分。考核过程要有相关记录及考核成绩,并由考核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备查。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单科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培养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

一、确认对象与内容:确认对象为全体博士生导师(2016年底满60周岁的不参加确认;其他申请暂停下一年招生的,可不参加本次确认)。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的主要内容为博士生导师的科研成果与研究生培养成果。科研成果指2013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成果。

2020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系统确认工作通知导师确认培养计划系统操作流程

2.根据导师意见,修订个人培养计划。在“培养管理-培养计划学生维护”菜单中选择课程并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注意:本学期已经开设的课程一律不得更改。个人培养计划中的非学位课,即硕士公选课(代码21004001)、博士公选课(代码31004001)是做培养计划时的虚拟课程,请务必选择。这些课程在毕业资格审核时会被反插进个人培养计划的公共选修课替代。

2020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系统确认工作通知培养计划确认对象

一、培养计划确认对象本次培养计划修订与系统确认的对象为2016级全体研究生(含硕士、博士、留学生)。所有2016级研究生导师均需参加本次系统确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