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申报程序及综合考核的时间要求1、申请人应于2016年3月1日前登录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cn)进行网上报名,3月10日前向报考学院提交申报所需材料。报考学院于3月20日前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资格审查意见,于3月21日前报研究生院审定;经审定合格,取得综合考核资格的报考者,将由报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通知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各相关学院应于4月30日前将综合考核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综合考核主要考核报考者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等四部分,考核每部分分值均为100分。外语

三、招生领域及招生计划 1.先进制造:拟招收6人。 其中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拟招收3人,机械工程学院拟招收3人。 2.生物与医药:拟招收4名。 全部在药学院招生。 3.各招生领域具体情况参见相关学院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制与招生计划实行弹性学制,学制四年。2016年计划招收20名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四、招生方式我校工程博士采取“本人申请”+“企业推荐”+“综合考核”的招生方式。学校与相关企业达成联合培养工程博士意向后,企业内符合条件的员工提出攻博申请,经企业同意并给出推荐意见后提交招生学院审核。学校对考生组织综合考核,对报考者专业背景、知识结构、工程实践与管理经历、工程创新成果与研究业绩、综合素质与发展潜力等进行考察,择优录取。

二、招生计划根据国务院学位办要求,获批试点高校应结合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研究任务开展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招生专业以所承担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所属板块命名。根据我校所承担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任务,我校将在“先进制造”与“能源与环保”专业招生,2013年度共计划招收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10名,招生目录及学院联系信息见附表1。欢迎在“先进制造”、“能源与环保”领域承担了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企业,亦可根据自身项目研究任务人才培养需要,与我校相关学院联系,共同协商拟定招生方向。

二、招生计划根据国务院学位办要求,获批试点高校应结合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研究任务开展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招生专业以所承担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所属板块命名。根据我校或报考者所承担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任务,2015年度计划在“先进制造”与“能源与环保”专业开展招生,拟招生10名(以国家下达招生计划为准)。招生目录及学院联系信息见附表1。

二、招生计划根据国务院学位办要求,获批试点高校应结合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研究任务开展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招生专业以所承担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所属板块命名。根据我校所承担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任务,2014年度计划在“先进制造”与“能源与环保”专业开展招生。招生目录及学院联系信息见附表1。

二、招生计划根据国务院学位办要求,获批试点高校应结合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研究任务开展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招生专业以所承担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所属板块命名。根据我校或报考者所承担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任务,2017年度计划在“先进制造”与“能源与环保”专业开展招生,招生人数不超过国家下达招生限额。招生目录及学院联系信息见附表1。

一、招生计划与招生方式我校2018年度采用“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在“先进制造”与“能源与环保”领域招收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110名。

二、招生计划根据国务院学位办要求,获批试点高校应结合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研究任务开展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招生专业以所承担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所属板块命名。根据我校或报考者所承担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任务,2016年度计划在“先进制造”与“能源与环保”专业开展招生,拟招生10名(以国家下达招生计划为准)。招生目录及学院联系信息见附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