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4.录取原则
(1)录取规则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必须达到全重庆市统一划定的合格分数线;《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考生总成绩必须达到我校划定的预录取分数线,并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在总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普通文理科考生:(《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300分,合计600分)
对口高职考生(中专、职高、技校):[《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300分(即使用专业技能考试相应专业类成绩进行则算),合计600分]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必须达到全重庆市统一划定的合格分数线;《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考生总成绩必须达到我校划定的预录取分数线,并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在总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普通文理科考生:(《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300分,合计600分)
对口高职考生(中专、职高、技校):[《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300分(即使用专业技能考试相应专业类成绩进行则算),合计600分]
(2)考生的专业录取办法:我校按专业优先录取(即第一、第二志愿专业),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从服从调剂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
(3)我校各专业的录取原则与公布的招生章程一致。
(4)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单招报名期间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我校提出申请,经报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的,且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即可免试录取。
5.二次征集志愿
(1)2016年4月14日9:00-17:00,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合格,但未被预录取的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参加二次征集志愿,填报尚有缺额计划的单招院校。已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对口高职考生直接认定其测试成绩,普通文理科考生和对口高职艺术类、其他类考生需重新进行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2)2016年4月16-17日,如我校有缺额计划,即开展第二次预录取。随后划定第二次预录取分数线,并将第二次预录取分数线和预录取结果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6.考生录取确认
我校于2016年4月18日-4月24日将经审查通过的终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我校网站:http://www.***和http://zsw.***对外公示,公示期为7天。被预录取的考生于2016年4月19日,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到学校进行录取确认(学校收取身份证复印件),并领取录取通知书。
我校于2016年4月21日将本次单招终确认录取的考生数据上传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确认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
我校于2016年4月18日-4月24日将经审查通过的终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我校网站:http://www.***和http://zsw.***对外公示,公示期为7天。被预录取的考生于2016年4月19日,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到学校进行录取确认(学校收取身份证复印件),并领取录取通知书。
我校于2016年4月21日将本次单招终确认录取的考生数据上传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确认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
1.查询成绩2016年4月8日,我校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库提交市教育考试院备案,2016年4月9日,考生可在我校网站上查询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和http://zsw.,同时可向我校申请成绩复核。2016年4月8日,我校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库提交市教育考试院备案,2016年4月9日,考生可在我校网站上查询成绩,查询网址:http://ww
(1)录取规则《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必须达到全重庆市统一划定的合格分数线;《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考生总成绩必须达到我校划定的预录取分数线,并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在总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普通文理科考生:(《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300分,合计600分)对口高职考生(中专、职高、技校):[《
6.考生录取确认我校于2016年4月18日-4月24日将经审查通过的终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我校网站:http://www.和http://zsw.对外公示,公示期为7天。被预录取的考生于2016年4月19日,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到学校进行录取确认(学校收取身份证复印件),并领取录取通知书。我校于2016年4月21日将本次单招终确认录取的考生数据上传重庆
第十八条录取.81.男女生比例要求.82.外语语种要求.8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84.录取原则.85.二次征集志愿.96.考生录取确认.10
第十九条录取考生性质及待遇我校高职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于2016年9月入学,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享受统招生同等待遇。高职单招,是全国普通高校考试招生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单招院校预录取并经我市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确认录取的考生,在校读书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其它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专科考生完全相同。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
4.录取原则(1)录取规则《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必须达到全重庆市统一划定的合格分数线;《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考生总成绩必须达到我校划定的预录取分数线,并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在总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普通文理科考生:(《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300分,合计600分)对口高职考生(中专、职高
录取考生成绩须同时达到重庆市统一划定的文化基础测试资格线和报考我院划定的预录取分数线。
第十八条录取1.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4.录取原则(1)录取规则《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必须达到全重庆市统一划定的合格分数线;《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考生总
目前我院已经圆满完成2014年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不参加重庆市的第二次征集志愿。
3.单独招生专业将在2014年高考录取中执行重庆市专科一阶段批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