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考报名的重庆普通高中文理考生和对口高职考生。

第九条招生范围及对象2016年已参加高考报名的普通文理科考生和对口高职考生(即报名参加重庆市2016年“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具备2016年高职单招报名资格。

招生范围及对象已参加2013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考报名的:已参加2013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考报名的:1、应、往届普高生2、三校生(职高、中专、技校生)

招生范围及对象:已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报名的重庆普通高中文理考生和对口高职考生。

招生范围及对象已参加2015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考报名的:1、应、往届普高生2、应、往届对口高职生(职高、中专、技校生)

招生范围及对象已参加2015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考报名的:1、应、往届普高生2、应、往届对口高职生(职高、中专、技校生)

招生范围及对象:已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报名的重庆普通高中文理考生和对口高职考生。

招生范围及对象已参加2014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考报名的:1、应、往届普高生2、中职生(职高、中专、技校生)

招生范围及对象已参加2014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考报名的:已参加2014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考报名的:1、应、往届普高生2、中职生(职高、中专、技校生)

招生范围及对象:已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考报名的重庆普通高中文理考生和对口高职考生。

招生范围及对象:已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考报名的重庆普通高中文理考生和对口高职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