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上述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相关规定完善报名及缴费手续后,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在单招报名期间向我校提出申请。2016年4月10日前,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由学校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即可免试录取。

第二十一条语种及身体要求1、我校各专业不限应试外语语种,但所有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2、所有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但鉴于行业用工限制,建议男生不要填报医学美容技术专业。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护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除药品经营与管理、文秘、保险和管理类专业外,其他专业均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3、合格线及分数线公布(1)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2017年3月30日;(2)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2017年4月7日。

(一)普通文理科考生及对口高职艺术类、其他类考生1、考试科目(1)文化基础测试:测试内容主要涵盖中学所学的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以及信息技术等学科的基本知识。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笔试,总分300分。(2)职业技能测试:学校自主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职业技能适应性能力及专业实践动手能力、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知识等内容。由我校自主命题和组织,总分300分。

六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考生来校进行考试前将接受学校对其单招考生的资格审查考生须于4月1日9001700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核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张2考生和家长签署意见的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表3体检资料提交一份包含有色觉辨色力项目检查结论的体检表原件注其他体检项目可由考生自行选择学校不做强制性要求4特长生需按招生章程要求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免试生需按招生章程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申请表考生按要求提交材料并完成资格审核后学校现场发放准考证所有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如

报名时间:2016年3月7日9:00-3月11日17:00。

(一)报名条件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二)已报名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对口高职考生1、考试科目(1)文化基础测试:同普通文理科。(2)职业技能测试:对口高职考生必须参加重庆市2016年对口高职“专业技能考试”,学校将直接提取考生该项成绩,并以满分300分折算计入总成绩。2、考试时间(1)文化基础测试:同普通文理科。(2)职业技能测试:2016年3月19日-20日,具体时间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6年对口高职“专业技能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按上述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相关规定完善报名及缴费手续后,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于2016年3月20日9:00~16:00到学校招生就业部(综合办公楼101、102室)提出申请,学校报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的,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免试录取。报名材料包括: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按上述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相关规定完善报名及缴费手续后,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于2017年3月20日9:00~16:00到学校招生就业部(综合办公楼北侧101、102室)提出申请,学校报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的,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免试录取。报名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单独招生免试生报名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按上述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相关规定完善报名及缴费手续后,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在单招报名期间向我校提出申请。2016年4月10日前,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由学校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即可免试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