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与保险-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本专业培养具备一定金融保险理论知识和理财技术、能够熟练掌握金融保险业务的具体方法和操作技能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毕业生面向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证券投资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服务及管理工作。
主干课程::金融学概论、基础会计、金融风险管理、金融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银行信贷实务、个人理财、保险营销、金融企业会计、人身保险、财产保险、保险核保核赔、证券交易、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发行与承销、保险讲师与组训技巧、客户拓展与团队发展技巧等理论课程和相关软件的模拟实习课程及综合实践课程。
保险专业(四年制本科)-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保险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全面掌握风险管理基本方法,熟悉保险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有较强技能和较高素质,能够从事保险、金融经济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会计学、统计学、管理学、经济法、计量经济学、保险学、保险经营管理学、金融市场学、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再保险、保险营销学、国际金融学、海上保险、社会保险学等。
工作适用范围:毕业生可在银行、证券公司、政策性金融机构等从事风险预测与管理工作;在相关院校或科研单位从事教学及科研工作;在保险公司从事保险营销、管理、培训等。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报考保险、证券、期货、银行、会计从业、理财规划师等资格证书。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保险学专业(四年制本科)-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保险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全面掌握风险管理基本方法,熟悉保险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有较强技能和较高素质,能够从事保险、金融经济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会计学、统计学、管理学、经济法、计量经济学、保险学、保险经营管理学、金融市场学、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再保险、保险营销学、国际金融学、投资学等。
工作适用范围:毕业生可在银行、证券公司、政策性金融机构等从事风险预测与管理工作;在相关院校或科研单位从事教学及科研工作;在保险公司从事保险营销、管理、培训等。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报考保险从业、理财规划师、金融英语等资格证书。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保险学专业(四年制本科)-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现代金融、保险与风险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理论素养和业务技能,能够在保险监管机关、国内外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银行、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信托公司、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胜任相关工作,理论基础较好、适应社会能力较强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管理学、会计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保险学、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保险经营管理、保险营销、保险会计、保险投资、证券投资分析、国际金融、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等。
工作适用范围:毕业生可在保险监管机关、国内外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银行、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企业及政府部门从事相关业务和管理工作。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保险学(四年制本科)-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保险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全面掌握风险管理基本方法,熟悉保险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有较强技能和较高素质,能够从事保险、金融经济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毕业生可在银行、证券公司、政策性金融机构等从事风险预测与管理工作;在相关院校或科研单位从事教学及科研工作;在保险公司从事保险营销、管理、培训等。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报考保险从业资格证、理财规划师、金融英语等资格证书。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保险专业(四年制本科)-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现代金融、保险与风险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理论素养和业务技能,能够在保险监管机关、国内外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银行、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信托公司、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胜任相关工作,理论基础较好、适应社会能力较强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管理学、会计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保险学、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保险经营管理、保险营销、保险会计、保险投资、证券投资分析、国际金融、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等。
工作适用范围:毕业生可在保险监管机关、国内外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银行、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企业及政府部门从事相关业务和管理工作。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保险学专业(学制四年、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西北民族大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经济学、金融学基础知识,系统掌握保险知识和保险理论,具有保险实务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能从事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事业单位的专业工作的高素质保险人才。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含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经济法律、会计学、金融学、统计学、管理学、保险学、社会保障学、风险管理学、人寿与健康保险、财产与责任保险、精算学原理、保险法、海上保险学、保险经济学。
保险学专业(四年制本科)-兰州财经大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保险业现代化、国际化发展要求,具有保险学、保险业务与管理、社会保障、风险管理、金融投资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与业务技能,能够从事商业性保险业务的营销与经营管理、社会保险基金运作与管理、保险监管、风险管理等实际工作的知识面宽、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管理学、会计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经济法学、保险学、人寿与健康保险、财产与责任保险、保险经营与管理、保险投资学、风险管理、保险会计实验、证券投资分析实验、保险业务综合实验、再保险、保险法、保险营销、社会保险、企业年金、保险精算概论等。
工作适用范围:毕业生可在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监管机构、银行、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业务与研究工作。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保险学专业(四年制本科)-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现代金融、保险与风险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理论素养和业务技能,能够在保险监管机关、国内外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银行、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信托公司、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胜任相关工作,理论基础较好、适应社会能力较强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管理学、会计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保险学、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保险经营管理、保险营销、保险会计、保险投资、证券投资分析、国际金融、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等。
工作适用范围:毕业生可在保险监管机关、国内外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银行、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企业及政府部门从事相关业务和管理工作。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