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则
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2016年4月7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监督电话:020-8411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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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大钟楼
附件:中山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招生专业
序号学院名称招生大类(专业)名称科类1哲学系(广州)逻辑学理工2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人类学(含人类学、民族学、考古学专业)文理3社会学类文史4法学院法学文理5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类文理6心理学系心理学类理工7传播与设计学院新闻传播学类文理8资讯管理学院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文理9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理工10保密管理理工11物理学院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理工12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化学类理工13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地理科学类理工14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理工15城乡规划理工16生命科学学院生物科学类理工17工学院理论与应用力学理工18能源与动力工程理工19生物医学工程理工20交通工程理工21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类理工22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计算机类理工2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理工24中山医学院临床医学理工25医学检验技术理工26康复治疗学理工27公共卫生学院预防医学理工28药学院药学 理工29护理学院护理学 理工30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汉语言文学(珠海)文理31历史学系(珠海)历史学(珠海)文理32哲学系(珠海)哲学(珠海)文理33国际金融学院经济学类(国际金融学院)文理34工商管理类(国际金融学院)文理35国际翻译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类文理36国际关系学院国际政治文史37旅游学院旅游管理类文理38数学学院数学类(珠海)理工39物理与天文学院物理学(珠海)理工40大气科学学院大气科学类理工41海洋学院海洋科学理工42地球科学与地质工程学院地质学类理工
注:

第五条录取政策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照各省级招办提出的报考要求填报高考志愿,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一本控制线即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控制线”按省级招办(考试院)确定的相应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第三条报名方法1、网上报名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n/gxzxbm),注册并登录,按网上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基本信息、个人照片、中学信息、成绩信息(含学业水平成绩)、综合信息(须上传证明材料)、志愿信息、个人陈述等内容,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个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申请表,确认报考志愿。2、报名时间2016年4月8日-2016年4月25日

第一条招收对象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确定。申请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2.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3.高高三至少一个学期成绩排名在年级前10%以内(文理科类分列)。

第一条招收对象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确定。申请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2、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3、成绩年级排名须在10%以内(文理科类分列)。

1、材料审核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本省(区、市)负责组织实施。我校将于5月底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从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习成绩、学业水平成绩、社会活动、获奖情况、个人陈述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考生可于6月初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考核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

1、网上报名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n/gxzxbm),注册并登录,按网上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基本信息、个人照片、中学信息、成绩信息(含学业水平成绩)、综合信息(须上传证明材料)、志愿信息、个人陈述等内容,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个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申请表,确认报考志愿。

第二条招生计划招生计划160名,考生可在文、史、哲、数、理、化、生、医学等42个专业(类)中选择填报(附件)。

4.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附则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2018年3月26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招生咨询电话:020-监察处电话:020-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

4.中山大学招生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附则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2017年4月17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招生咨询电话:020-监察处电话:020-中山大学本科招生

4、中山大学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加强监督检查。附则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2016年4月7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招生咨询电话:020-监督电话:020-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