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省市县文化艺术团体的演员、管理人员;各文化艺术院校从事表演教学的教师。
2、有志从事表演艺术创作,有过艺术实践经历,但未经过正规专业训练的社会青年。
3、各大艺术院校(表演专业或相近似专业)在读生或已经毕业的学生。

培训时间:2016年9月12日—2017年7月14日,一学年,全日制授课(周日休息,寒假休息)。

待遇及管理:1、学习结束后成绩合格出勤达标者颁发中央戏剧学院进修证书。2、食宿:所有进修生办饭卡在学院食堂就餐,费用自理。住宿自己解决。咨询电话:010–、010—转8240或8241,中央戏剧学院培训部2016年4月21日

2、食宿:所有进修生办饭卡在学院食堂就餐,费用自理。住宿自己解决。咨询电话:010–、010—转8240或8241,中央戏剧学院培训部2016年4月21日

报名方法:学生即日起开始报名,将报名表邮寄到:北京市东城区东棉花胡同39号中央戏剧学院培训部张老师收,邮编:100710(报名表下载:进修班报名表)。单位选送的随寄介绍信复印件,有学历者随寄学历证明复印件,在读生随寄学习证明。

课程内容:表演、台词、形体、声乐四门专业课训练;表、导演理论;中外戏剧、影视作品鉴赏与分析;文学常识等。

招生对象:1、各省市县文化艺术团体的演员、管理人员;各文化艺术院校从事表演教学的教师。2、有志从事表演艺术创作,有过艺术实践经历,但未经过正规专业训练的社会青年。3、各大艺术院校(表演专业或相近似专业)在读生或已经毕业的学生。

招生对象:1、各省市县文化艺术团体的演员、管理人员;各文化艺术院校从事表演教学的教师。2、有志从事表演艺术创作,有过艺术实践经历,但未经过正规专业训练的社会青年。3、各大艺术院校(表演专业或相近似专业)在读生或已经毕业的学生。

招生对象:1、各省市县文化艺术团体的演员、管理人员;各文化艺术院校从事表演教学的教师。2、有志于从事表演艺术创作,有过一些艺术实践经历,但未经过正规专业训练的社会青年。3、各大艺术院校(表演专业或相近似专业)在读生或已经毕业的学生。

招生对象:1、各省、市、县文化艺术团体的演员,各文化艺术院校从事表演教学的教师(需提供单位推荐信)。2、在各艺术院校学习表演专业或相近似专业的在校生或已经毕业的学生(需提供本科、大专、中专学历证书)。3、有志提高表演艺术,在戏剧、影视中参加过表演实践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之一且年龄20-35周岁者均可报名。

招生对象:1、各省市县文化艺术团体的演员、管理人员;各文化艺术院校从事表演教学的教师。2、有志从事表演艺术创作,有过艺术实践经历,但未经过正规专业训练的社会青年。3、各大艺术院校(表演专业或相近似专业)在读生或已经毕业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