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高考报名考生(不含空中乘务专业):根据我院文理科招生计划数,划定文理科录取分数线。
对于达线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分数排序。
(二)普通高考报名考生(空中乘务专业):根据招生专业计划数,按照专业面试成绩自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考生:根据招生专业计划数,按总分自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录取政策另有规定的,遵照执行。
划线原则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总成绩划分录取控制线。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总成绩划分录取控制线。
2、划线原则:(1)对于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根据我院招生计划数,按照1:1.2划定建档合格线。(2)对于应历届中职毕业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招生类别,自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一)划线原则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的评价方式,考生总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根据招生总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按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划线原则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总成绩分文、理和中职科类按1:1比例分别划分录取控制线。
划线及录取1.划线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总成绩按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2.预录取。文化素质测试与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并累加作为考生的总成绩。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职业适应性(中职学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优先录取。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其加分按省教育厅公布的加分方案执行。3.考生确认所有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在4月28日-2
划线原则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划线及录取原则(一)普通高中毕业考生:1.普通类专业根据我校文、理科招生计划数,分别划定文、理科录取分数线。对于达线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分数高低排序。2.空中乘务专业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凡面试合格的考生,录取按总分自高分到低分录取即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3.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总分自高分到
(二)划线及录取原则1.普通高中毕业考生:(1)普通类专业根据我校文、理科招生计划数,分别划定文、理科录取分数线。对于达线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分数高低排序。(2)空中乘务专业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凡面试合格的考生,录取按总分自高分到低分录取,即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中职毕业考生: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总分自高分到
划线及录取原则(一)普通高中毕业考生:1.普通类专业根据我校文、理科招生计划数,分别划定文、理科录取分数线。对于达线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分数高低排序。根据我校文、理科招生计划数,分别划定文、理科录取分数线。对于达线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分数高低排序。2.空中乘务专业根据专业
划线及录取原则(一)普通高考报名考生(不含空中乘务专业):根据我院文理科招生计划数,划定文理科录取分数线。对于达线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分数排序。(二)普通高考报名考生(空中乘务专业):根据招生专业计划数,按照专业面试成绩自高分到低分录取。(三)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考生:根据招生专业计划数,按总分自高分到低分录取。(四)省教育招生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