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次办贷流程
(二)再次用款流程
学生/高校登录系统网址:https://eloans.***/stu/
贷款申请受理时间:8月1日至10月20日(在校生可提前到6月1日开始受理)
奖学金:
①国家级奖学金:根据国家下拨的指标评定。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②学校奖学金:根据学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结果评定,一等奖2000元/年,二等奖1600元/年,三等奖800元/年。
③其他专项奖学金由用人单位根据专业和人才需求设立。
金:
①国家贷款:学生可以向生源所在地教育局或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每生每年高可贷款人民币6000元,在校期间学生不需支付利息。贷款还款长期限为毕业后6年。
②勤工:我校设立勤工岗位,积极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每月根据工作情况支付勤工报酬,使贫困学生的学习、生活都得到基本保障,维护了教育公平。
③金:根据核定指标和条件评定。国家金金额2000-4000元/年不等。
④困难补助:我校每学期拨出一定数额的学生困难补助专款,临时性、突发性灾害造成意外困难的学生给予适当补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⑤学费减免:学校给予孤儿学生学费减免。

1.延期还款各二级学院要通知继续攻读本科的贷款毕业学生于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学生在继续攻读本科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有继续攻读相关本科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前往贷款申请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

(二)学制延长(升学)申请办理学生因升学(考研或专升本)发生就学信息变更的,学生须在办理毕业确认后,提交学制延长申请,并将录取通知书提供给经办银行。办理流程如下:1.学生登录系统,在“信息变更”选项下“学制延长申请(升学)”功能模块中,点击“新增”;2.学生须将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提供给经办银行,经办银行审核确认后,可将录取通知书上传至系统并提交至学生原学校,学制延长(升学)工作完成。3.

4.学院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积极协助贫困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4.学院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积极协助贫困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二)再次用款申请原已经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得学生,根据贷款合同约定需要再次用款的,应提供:①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供审核);②已签订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但从2017年起,首次办理贷款申请且新的贷款合同有明确约定,同一学历阶段需要再次用款的,可以直接通过系统申请,不需要再到经办银行现场办理。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2017年7月1日

(一)首次贷款申请大学录取新生应提供:①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原件供审核)和高校相关收费标准;③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供审核)。在校生应提供:①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②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供审核);③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供审核)。特别说明:建档立卡贫困户

基本政策贷款性质: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申贷条件:借款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我省境内;本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高等专科院校和高等学校招收的全日制学生(含本科、专科、高职和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贷款金额

(二)再次用款流程学生/高校登录系统网址:https://eloans./stu/贷款申请受理时间:8月1日至10月20日(在校生可提前到6月1日开始受理)

办贷手续(一)首次贷款申请大学录取新生应提供:①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原件供审核)和高校相关收费标准;③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供审核)。在校生应提供:①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②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供审核);③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供审核)。特别说明:建档

办贷流程(一)首次办贷流程(二)再次用款流程学生/高校登录系统网址:https://eloans./stu/贷款申请受理时间:8月1日至10月20日(在校生可提前到6月1日开始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