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和企业冠名奖学金。
第十三条证书颁发
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十四条章程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17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工作。
第十五条章程解释权
本章程由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相关说明
招生咨询电话:010-65231250 010-65253959
网址:www.***.cn
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
邮政编码:100010
学费、住宿费、军训费、体检费怎么交?(一)标准1.学费:(1)普通专业6000元/学年(2)美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3)中外合作专业16000元/年2.住宿费:750元/学年3.军训费:510元(军训伙食费350元、军训服装费160元)4.体检费120元(二)缴费方式1.8月18日至9月5日,可通过企业微信号自助报到系统缴费。逾期未缴的同学在报到现场通过财务处现场刷银行卡或
第五章后续管理第十一条毕业证书颁发方法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第十二条章程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北京市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第十三条章程解释权和执行时间以上各项政策由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十四条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10-监督电话:010-传真:010-邮编:102206网址:zs.
第四章报到与后续管理第十一条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二条学生资助相关政策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和企业冠名奖学金。第十三条证书颁发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教育
第五章报到与后续管理第十一条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二条学生资助相关政策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和企业冠名奖学金。第十三条证书颁发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
第十条报到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时间报到,请假逾期两周未办理报到手续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条报到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时间报到,请假逾期两周未办理报到手续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五章 报到与后续管理第十一条报到按新生报到须知上规定的时间报到。第十二条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报考条件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者以及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三条 奖学金: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对于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表现突出及在文体方面有相当专长者,学校将给予奖励。学校设有三好生、学习优秀生、学习优良生、学生优秀干
第五章报到与后续管理第十四条报到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时间报到,逾期两周未办理报到手续者,取消其录取资格。1、学院设三等奖学金,根据学生每学年德、智、体、美四方面情况综合评定。2、根据国家、北京市及学院相关规定,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经学院综合评定,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对于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的学生,经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综合评定,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
第五章报到与后续管理第十一条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二条学生资助相关政策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第十三条证书颁发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的普通专科毕业证
第五章报到与后续管理第十一条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二条学生资助相关政策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和企业冠名奖学金。第十三条证书颁发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