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四条招生对象参加北京市2017年单考单招报名的考生。
3、报名地点: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东四校区(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乘车路线:乘101、109、110、112、609、420路公交车朝内小街站下车;乘106、116、684、685路公交车东四路口南站下车;乘24、674路公交车演乐胡同站下车;乘地铁二号线朝阳门站下车;乘地铁五号线东四站下车;乘地铁六号线朝阳门或东四站下车。
2015年高职单考单招招生计划专业名称招生计划专业课考试科目学费(元/学年)学习地点工商企业管理5财经基础与实务6000第一学年在涿州校区,第三学年在校本部市场营销5连锁经营管理5金融与证券(商业银行)5金融与证券(证券)5投资与理财5会计5导游(国际导游)10酒店管理5旅游管理5电子商务5物联网应用技术5物流管理5会展策划与管理10电脑艺术设计(艺术类)5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8000人物形
第三条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国际商务5工商企业管理3市场营销(珠宝鉴定与营销)5连锁经营管理5金融与证券(商业银行)5金融与证券(证券)5投资与理财5税务(税务代理)5会计5旅游英语3导游5酒店管理5旅游管理2电子商务3计算机网络技术3物流管理3文秘(商务秘书)5会展策划与管理5电脑艺术设计(艺术类)3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类)5人物形象设计(艺术类)5会计(中外合作)5金融与证券(中外
第二十条证书颁发方法: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书。
第十八条证书颁发方法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证书颁发方法: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书。
第十三条证书颁发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附则
第十三条证书颁发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十三条证书颁发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