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笔试成绩前70%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者按面试成绩择优认定为外语类专业保送生候选人。认定结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公示。

2、各种证书(发表作品)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展示个人特长和能力的材料。 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张,并按报名表、中学推荐信、证书和其他材料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1、网上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1月9日24:00 (逾期将影响申请人的笔试资格评定。建议各中学将申请表格收齐,由学校统一寄至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以防材料遗漏。)

3、面试:我校外语类专业招生专家委员会根据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前70%的考生进入面试)、考生志愿确定面试分组名单。 面试时间:2017年1月15-16日 面试地点:北京大学(具体安排笔试后通知) 面试内容:英语朗读、理解、表达;综合素质考察及专业外语模拟发音等;报考英语专业考生增加英语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我校外语类专业招生专家委员会根据考生志愿确定面试分组名单。 复试时间:2018年1月14-15日 复试地点:在北京大学进行(以通知为准) 复试内容:英语朗读、理解、表达;综合素质考察及专业外语模拟发音等;报考英语及其他高起点专业的考生增加专业笔试,时间以笔试后通知为准。

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专业计划招生人数招生专业计划招生人数阿拉伯语0-8缅甸语0-8朝鲜语0-10乌尔都语0-6德语0-7西班牙语0-4俄语0-6印地语0-10法语0-2英语0-8菲律宾语0-8 备注:以上计划为暂定人数,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认定:我校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择优认定保送生候选人,综合成绩为笔试(满分150分)、面试(满分150分)的加和。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和报考的专业志愿确定拟录取专业(综合成绩优先原则)。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按照教育部规定予以公示后生效。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外语类保送生入学后本科阶段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

录取原则 根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排名,依据考生志愿录取。认定结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公示。

录取原则 根据笔试成绩(30%)+复试成绩(70%)排名,依据考生志愿录取。认定结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公示。

认定原则 根据笔试成绩前70%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者按面试成绩择优认定为外语类保送生候选人。认定结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生效。

认定原则 根据笔试成绩前70%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者按面试成绩择优认定为外语类专业保送生候选人。认定结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