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研究生“三助”津贴分为助教、助管和助研津贴。助教、助管津贴由学校出资,人事部门管理,其管理办法参照人事部门相关文件执行。助研岗位是导师为提高研究生科研学术能力,分担导师科研任务所设置的工作岗位。学校鼓励优势学科和科研经费充裕的导师加大资助力度。导师按照“双向选择、择优聘任”原则进行岗位管理与考评。助研津贴由导师自行发放。

2.博士研究生导师助研奖学金由导师科研课题出资,面向工科和部分理科、管理、文史类等学科研究生设立,用于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活待遇,鼓励博士研究生潜心研究。标准为每生每年

一、研究生奖助体系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津贴、优秀新生助学金、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研究生资助等七部分构成。(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已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并按照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执行。(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具体按照《江苏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4]2号)执行。研

2020级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研究生国际交流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2020级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2020级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奖助学金管理及评审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第四条奖助学金资助名额及具体金额根据当年度国际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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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奖助体系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包括以下种类: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博士助学津贴、“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新生绿色通道等。

第四条奖助范围本办法所称研究生是指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无固定收入且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含博士、硕士)。获得奖助学金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研究生享受奖助学金的年限不超过学制规定期限。

第五条奖助体系研究生奖助学金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和北京市财政的研究生奖助经费拨款,以及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社会捐助等。学校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面向研究生设立奖助学金。学校依据经费来源和要求设置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包括奖学金系列和助学金系列。奖学金系列分为: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助学金系列分为: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助学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