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考生。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1、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学校志愿顺序、中学文凭考试成绩、“中学校长推荐计划”择优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中学文凭考试成绩低标准:报考招生科类为文科或文/理专业(见招生专业表),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者;报考理科专业,除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外,其余科目均达到第3级。
2、学校根据考生中学文凭考试中核心科目成绩、学校复试成绩、考生科类、专业志愿,并参照专业相关选修科目成绩、“中学校长推荐计划”等,按招生计划择优拟录取。
(三)录取规则学校根据考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择优录取。
2.报名与录取查询报名具体时间要求请考生登录对港免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查看。8月中旬,考生可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2.录取原则我校将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进行择优录取。A、除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外,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录取标准为“3、3、2、2”,即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录取标准为“2、2、1、1、”。B、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参加2014年6月份学校组织的面试,具体要求请登录www.zsb..cn
录取1.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总数50人。2.录取原则我校将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进行择优录取。A、除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外,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录取标准为“3、3、2、2”,即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录取标准为“2、2、1、1、”。B、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参加2014年6月份学校组织的面试,具体要求
录取规则(一)初审:我校将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面试资格,并公布面试名单。(二)面试: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届时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三)录取:我校将根据考生面试情况与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择优录取。其中,低录取标准如下:除“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和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外,低录取标准为“3、
3.投档与录取8月上旬由联招办将达到低录取要求的考生档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进行投档。8月中旬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补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生源不足、未完生计划的招生院校,通过征集志愿,并依据考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成绩进行补录。2014年8月中旬,录取名单将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录取规则北京师范大学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考生。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1、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学校志愿顺序、中学文凭考试成绩、“中学校长推荐计划”择优确定复试考生名单。中学文凭考试成绩低标准:报考招生科类为文科或文/理专业(见招生专业表),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者;
录取规则我校根据考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进行择优录取。普通类专业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英国语文科达到第4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有“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录取标准为“3、2、3、2”;普通类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录取标准为“3、4、2、2”,有“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录取标准为“3、3、2、2”
录取规则1.录取原则我校将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进行择优录取。普通类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录取标准为“3、4、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英国语文科达到第4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有“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录取标准为“3、3、2、2”。艺术类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录取标准为“2、2、1、1”。视觉传达设计(
录取规则北京师范大学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考生。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1、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学校志愿顺序、中学文凭考试成绩、“中学校长推荐计划”择优确定复试考生名单。中学文凭考试成绩低标准:报考招生科类为文科或文/理专业(见招生专业表),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