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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招生总则

2017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招生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5-03 16:14:23 解决时间:2018-06-18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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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有关精神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院校名称: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3177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邮政编码:519087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主办单位: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市人民政府

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学业证书:对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修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颁发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证书。

金融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批准证书号:MOE44CA2A20131463N)学生达到毕业要求的,还可获得加拿大圣玛丽大学颁发的商学学士学位(BachelorofCommerceDegreewithaMajorinFinance)证书。

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批准证书号:MOE44DE2A20141639N)学生达到毕业要求的,还可获得德国品牌学院——汉堡传播与管理应用科学大学颁发的艺术学学士学位(BachelorofArtsinBrandDesign)证书。

  ??????????? 2018-06-18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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