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除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有统一规定外,我校艺术类专业单独举行的专业考试的考试科目及分值统一规定如下:
美术类专业:
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和速写,共计3门,素描、色彩、速写专业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音乐表演类专业:
(1)声乐专业(美声、民族唱法、通俗唱法):①视唱练耳,满分为100分(含视唱、旋律模唱、节奏测试、乐理知识)。②声乐演唱,满分为400分(准备三首歌曲,任选两首),考生安排伴奏老师。
(注:以上表演专业满分为400分,不分初试复试,一次进行。视唱练耳成绩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视唱练耳科目单科成绩合格线)
舞蹈类专业:
初试:面视(a目测外形;b自我介绍)满分为100分;
复试:基本功测试(a、柔韧b、旋转c、弹跳d、技巧展示)满分为100分;艺术素质(a模仿;b即兴表演)满分为100分;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片断或组合,风格不限,限三分钟以内,自备伴奏带)满分为100分。
编导类专业:
①编写故事(笔试);
②编导创意(节目策划、广告创意、声画组合等,考生抽题后口试)。
(注:以上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5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
①朗诵(自备作品背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任选一种体裁,时间在2分钟之内);②普通话水平(指定作品朗读);③命题即兴评述(考生抽题后评述,时间在2分钟之内)。(注:以上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二)、艺体类专业录取办法: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专科专业考试合格线的情况下,我院美术类专业将依据考生的专业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将依据考生的专业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编导类专业将依据考生的文考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类专业将依据考生的专业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将依据考生的专业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凡我院没有组织专业单招考试的省(市、自治区)一律承认生源省艺术类联招考试成绩或其他院校在生源省组织的专业单招考试成绩。
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普通高考的报名考试办法按川办发[2012]77号文执行。1.省内专业统考报名办法、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报考我省2014年艺体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缴费。各类专业统考网上报名、缴费及考试的时间、地点如下:(1)美术类专业:2013年11月1日8:00至6日18:00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考生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凭《报考证》、《身份
2022年成都艺术职业大学招生章程艺体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2022年成都艺术职业大学招生章程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一).除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有统一规定外,我校艺术类专业单独举行的专业考试的考试科目及分值统一规定如下: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和速写,共计3门,素描、色彩、速写专业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音乐表演类专业:(1)声乐专业(美声、民族唱法、通俗唱法):①视唱练耳,满分为100分(含视唱、旋律模唱、节奏测试、乐理知识)。②声乐演唱,满分为400分(准
第二十二条艺术类专业的考试与录取原则:(一).除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有统一规定外,我校艺术类专业单独举行的专业考试的考试科目及分值统一规定如下: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和速写,共计3门,素描、色彩、速写专业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音乐表演类专业:(1)声乐专业(美声、民族唱法、通俗唱法):①视唱练耳,满分为100分(含视唱、旋律模唱、节奏测试、乐
第二十条普通类专业的考试与录取原则:1.关于选考科目: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学院将依据各专业的特点确定考生应当参加的选考科目。同时,对于具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除招生管理部门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院确定的选考科目成绩的总和为录取依据,但在同等条件下,以我院确定的选考科目成绩为优先录取依据。在具有我院选考科目成绩的线上考生不足时,经与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二十一条普通类专业的考试与录取原则:1.关于选考科目: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学院将依据各专业的特点确定考生应当参加的选考科目。同时,对于具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除招生管理部门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院确定的选考科目成绩的总和为录取依据,但在同等条件下,以我院确定的选考科目成绩为优先录取依据。在具有我院选考科目成绩的线上考生不足时,经与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
第二十一条艺术类专业的考试与录取原则:(一).除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有统一规定外,我校艺术类专业单独举行的专业考试的考试科目及分值统一规定如下: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和速写,共计3门,素描、色彩、速写专业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音乐表演类专业:(1)声乐专业(美声、民族唱法、通俗唱法):①视唱练耳,满分为100分(含视唱、旋律模唱、节奏测试、乐
第二十一条艺术类专业的考试与录取原则:(一).除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有统一规定外,我校艺术类专业单独举行的专业考试的考试科目及分值统一规定如下: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和速写,共计3门,素描、色彩、速写专业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音乐表演类专业:(1)声乐专业(美声、民族唱法、通俗唱法):①视唱练耳,满分为100分(含视唱、旋律模唱、节奏测试、乐
第二十条普通类专业的考试与录取原则:1.关于选考科目: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学院将依据各专业的特点确定考生应当参加的选考科目。同时,对于具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除招生管理部门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院确定的选考科目成绩的总和为录取依据,但在同等条件下,以我院确定的选考科目成绩为优先录取依据。在具有我院选考科目成绩的线上考生不足时,经与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