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的生源不足,可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
3.录取时按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当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平行分)时:(1)文科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文科数学成绩择优录取;(2)理科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成绩择优录取;(3)艺术类考生,依次按文化课实考总分、艺术统考或联考成绩(山东音乐学专业、河北的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成绩择优录取;⑷体育类本科专业考生,依次按文化课实考总分、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成绩择优录取。⑸体育类专科专业考生,依次按体育成绩、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成绩择优录取。⑹对口中职考生,依次按专业课综合、语文(蒙古语文)、数学(蒙授数学)、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物理学、应用生物科学、药学、日语四个专业不接收调剂生),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专业、应用型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AISEC)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校企合作高收费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4.艺术类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编导):(1)内蒙古自治区区内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专业课成绩以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成绩为准。(2)内蒙古自治区区外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专业课成绩需达到我校所划定的专业课合格标准;没有组织校考的省份,专业课成绩以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为准。(3)录取原则: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5.体育类专业(体育教育、体育教育(足球方向)、社会体育与指导三个本科专业和运动训练(足球方向)专科专业):(1)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均以各省统考成绩为准。(2)录取原则:报考体育类的本专科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本科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科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6.我校同意并执行相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7.英语专业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考生需加试英语口语且口语成绩合格;我校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原则上以英语或日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8.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鉴于医学类专业的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学校建议残疾学生、传染性疾病者慎报,色盲色弱者不宜报考。
9.除在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男女比例限制。

2021年赤峰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录取原则

2020年赤峰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录取原则

三艺体类编导类录取原则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环境设计和音乐学5个专业的录取原则1专业课成绩使用生源地统考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生源地相应科类录取低控制线2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由高到低择优录取2音乐表演专业的录取原则1专业课成绩使用生源地统考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生源地相应科类录取低控制线2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3编导专业的录取原则1专业课成绩使用生源地统考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生源地相应科类录取低控制线2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4舞蹈表演专业的录取原则1专业课成绩使用生源

录取原则1.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2.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的生源不足,可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3.录取时按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外语类专业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和理工类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

2音乐表演专业的录取原则1专业课成绩使用生源地统考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生源地相应科类录取低控制线2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3编导专业的录取原则1专业课成绩使用生源地统考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生源地相应科类录取低控制线2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4舞蹈表演专业的录取原则1专业课成绩使用生源地统考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生源地相应科类录取低控制线区内考生专业课成绩使用赤峰学院舞蹈表演校考成绩2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5体育教育体育教育足球方向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3个专业的录取原则1专业课成绩使用生源地统考成绩

5.体育类专业(体育教育、体育教育(足球方向)、社会体育与指导三个本科专业和运动训练(足球方向)专科专业)录取原则:(1)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均以各省统考成绩为准;(2)报考体育类的本专科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本科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科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8.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平行分)时录取原则:(1)文科考生,依次按文科综合、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文科数学成绩择优录取;(2)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综合、理科数学、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成绩择优录取;(3)艺术类考生,依次按艺术统考或联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4)体育类

录取原则1.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认真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肃招生纪律。2.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的生源不足,可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物理学、应用生物科学、日语、考古学)等四个专业不接收调剂生,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对不

一、接收调剂原则1.第一志愿上线人数未达到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2.我校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本科就读学校、报考学校、专业相近度、个人综合素质等条件择优确定调剂进入复试名单。

录取原则1.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2.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的生源不足,可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3.录取时按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平行分)时:(1)文科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