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3月21日下午16:00之前携带下列材料到学校教务处登记、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3月21日下午16:00之前携带下列材料到学校教务处登记、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由网上填报打印的“池州学院2017年专升本招生报名表”1份;
3.1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写上姓名、考生号)等到校审验;
4.免试申请表1份(现场填写)、获奖证书原件或交验原始材料和相应复印件,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查后留下复印件并验印、签字。
确认获得免试入学资格的考生,将与3月22日下午15:00在我校面试。
免试入学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未通过审核的考生仍可参加4月15日的考试。
确认获得免试入学资格的考生,将与3月22日下午15:00在我校面试。
免试入学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未通过审核的考生仍可参加4月15日的考试。
1.信息采集:2017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基本信息采集采用网上信息填报的模式,基本信息采集时段为2017年3月14日至3月17日。由当年有高职(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的学校负责通知到每位有意愿报考“专升本”的毕业生,安排专人结合考生入学当年新生名册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考生毕业院校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联网读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同时使用摄像头联网采像。考生毕业专业、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由毕
第八条本年度“专升本”自主招生计划为450人。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类别及学制是:序号专业名称学制招生计划招生类别备注1汉语言文学260文史师范2英语260文史师范3历史学260文史师范4旅游管理265文史5应用化学220理工6财务管理265文理文35、理307市场营销260文理文理各308编导240文史9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220体育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精神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池州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1306。学校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第三条池州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招生资格
1、免试近三年来(含2013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相关材料通过安徽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考生),报考我校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于2016年3月3日11:30分前携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到我校招生办确认,逾期未确认
3.2017年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免试申请表.doc
池州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人力资源管理、历史学、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知识产权、市场营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旅游管理、测绘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财务管理、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14个专业。
第十二条免试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6年3月23日中午11:30之前携带下列材料到学校教务处登记、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6年3月23日中午11:30之前
第十二条免试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的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4年3月14日-18日下午16:00之前携带下列材料到学校教务处招生考试科登记、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的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考生,于
第十二条免试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5年3月16日-20日下午16:00之前携带下列材料到学校教务处登记、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5年3月16日-20日下
第十二条免试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符合条件的考生,于3月21日下午16:00之前携带下列材料到学校教务处登记、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符合条件的考生,于3月21日下午16:00之前携带下列材料到学校教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