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学院2017年“专升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经池州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公示时间一周。
池州学院2017年“专升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经池州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公示时间一周。
第十三条录取1.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文科由公共课(大学语文)成绩和专业课成绩组成;理科由公共课(高等数学)成绩和专业课成绩组成。2.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招生计划、生源、考生考试成绩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文理类公共课和专业课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艺体类公共课不得低于50分,专业课不得低于70分。),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
第十三条录取(一)录取原则:1.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文科由公共课(大学语文)成绩和专业课成绩组成;理科由公共课(高等数学)成绩和专业课成绩组成。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招生计划、生源、考生考试成绩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共课和专业课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5分),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
5.人力资源管理:根据录取规则,总分相同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111分以上的考生。
3.历史学:根据录取规则,总分相同专业课成绩高的优先录取,优先录取专业课117分以上的考生。
1.英语:根据录取规则,总分相同专业课成绩高的优先录取,拟录取专业课成绩为105分以上的考生。
2.知识产权(文):根据录取规则,总分相同专业课成绩高的优先录取,优先录取了专业课成绩87分以上考生。
6.凡被2所学校拟录取的考生,请于5月23日15:00之前进行确认,确认函传真到池州学院招生办,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自负。现对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5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反馈到招生办公室、纪委办公室。校纪委联系电话:0566-,招生办联系电话:0566-(兼传真)电子邮箱:zsb@.cn
4.旅游管理:根据录取规则,总分相同专业课成绩高的优先录取,优先录取专业课104分以上的考生。
(二)拟录取公示池州学院2018年“专升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经池州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公示时间一周(五个工作日)。
(三)拟录取公示:池州学院2017年“专升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经池州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公示时间一周。池州学院2017年“专升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经池州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公示时间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