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复试分数线1.报考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辅导员”)的考生复试分数线为外语不低于40分,专业课不低于60分。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民计划”)的少数民族考生复试分数线为外语不低于35分,专业课不低于60分;汉族考生复试分数线为外语不低于50分,专业课不低于60分。3.其他考生复试分数线为外语不低于50分,专业课不低于60分。4.对于外语成绩低于复试分数线5分以内,但专业科目成绩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申请破格复试。每位导师至多申请破格一人,且破格考

三、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复试小组的职责(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职责1.以学校的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依据,结合各专业要求和具体情况,制订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统一制订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应包括:①招生人数、②复试方式、③复试成绩计算办法、④复试名单(包括: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各类专项计划考生须注明)、⑤复试的时间和地点、⑥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以及复试录取各环节具体规定等。各单位确定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必须于复试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并报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备案。2.遴选责任心强、学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职责1.以学校的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依据,结合各专业要求和具体情况,制订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统一制订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应包括:①招生人数、②复试方式、③复试成绩计算办法、④复试名单(包括: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各类专项计划考生须注明)、⑤复试的时间和地点、⑥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以及复试录取各环节具体规定等。各单位确定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必须于复试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并报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备案。2.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无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

6.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及办公地点:0431-85098976(招生办),办公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322室0431-85098259(纪委),办公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518室

四、资格审查(一)各单位资格审查小组须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情况记录在《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资格审查承诺书》(以下简称《资格审查承诺书》)中。(二)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2.本科学历考生:(1)应届本科生须出示所在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须出示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2)往届本科毕业生须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出示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2022年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资格审查

2022年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资格审查材料

四、资格审查各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填写《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资格审查承诺书》。资格审查小组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和证件并由考生本人填写《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资格审查承诺书》:1.应届本科生出示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须出示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2.往届本科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出示由教育部留学服

(二)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2.本科学历考生:(1)应届本科生须出示所在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须出示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2)往届本科毕业生须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出示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考生须于2015年9月1日前毕业。(3)加盖公章的

四、资格审查1.各单位须成立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在复试前自行进行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和录取。2.每位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参见招生简章)须全部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材料序号装订,资格审查承诺书订于首页。资格审查材料须按规定收齐,并由各单位(含“申请-考核”制单位)自行保存三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