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莫强 杨云奇
组员:度忠忠雷亚民余忠信刘高明
第三十九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监督部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联系人:朱华监督电话:0769-传真:0769-电子邮箱:dgzyzsb@
3.成立招生专业专家组,负责命题、阅卷、专业技能考试评分等具体工作;
4.成立招生考试与录取组,负责招生考试组织及录取的各项工作。
2.成立转段考核综合实施组,负责具体的组织和协调与宣传等工作。
6.成立后勤、财务工作小组,负责招生工作所需经费与后勤服务。
2.成立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执行小组,负责招生、考试与录取的各项具体事务;
(一)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组长:朱益民贺定修副组长:莫强李奎山杨云奇成员:李浩泉王志明度忠忠刘忠洋范明明杨乃彤李小东李龙根卞建勇胡选子何风梅颜汉军周虹
(五)后勤、财务工作小组,负责招生工作所需经费与后勤服务。组长:杨云奇组员:张玉昆、郭春雷、陈柏林
(二)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执行小组,负责招生、考试与录取等具体工作。组长:李奎山成员:李浩泉王志明度忠忠刘忠洋范明明杨乃彤李小东李龙根卞建勇胡选子何风梅颜汉军周虹
(四)监察与保卫工作小组,负责对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的全程监察、试卷的保密和考场安全保卫工作。组长:莫强杨云奇组员:度忠忠雷亚民余忠信刘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