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综合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获得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携《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综合考核登记表》参加综合考核。考核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内容分为学术水平考核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查2部分。学术水平考核以面试为主,考核专家小组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加入笔试形式。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做科研汇报、答辩。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专业知识和科研工作能力、外语及综合素质的考核,尤其应注意考察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面试内容包括:获得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携《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综合考核登记表》参加综合考核。考核专家小
(2)专业知识(20分)考核对学科的整体认识,对学科前沿发展趋势框架的把握;侧重知识掌握的深入性和广泛性;结合申请者的学习经历和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确定。考核对学科的整体认识,对学科前沿发展趋势框架的把握;侧重知识掌握的深入性和广泛性;结合申请者的学习经历和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确定。
三、工作程序1.报名:达到报考“申考制”基本条件的研究生,于2016年11月24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网址为:http://yz..cn/)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加入QQ群(“大医申考制博士招生”群号码:)。本人填写《大连医科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科研成果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详见附件3),并于11月24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汇总表》同佐证材料及其他材料复印件上交至拟报考导师所属院(所)研究生管理部门。材料准备如下:(1)打印版《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研招网”中打印》);(
六、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411-86110153、86110157联系人:赵越、刘明川、王崇电子邮箱:dyyjszs@附件:1.大连医科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2016年10月修订).pdf联系部门: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411-86110153、86110157联系人:赵越、刘明川、王崇电子邮箱:dyyjszs@附件:1.大连医科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2016年10月修订).pdf
(3)科研和创新能力(30分)考核科研思维、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结合申请者的科研经历和发表的学术文章、获得的课题、奖励及是否有科技成果转化或探索基金等确定。考核科研思维、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结合申请者的科研经历和发表的学术文章、获得的课题、奖励及是否有科技成果转化或探索基金等确定。
(9)《大连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详见附件5);(10)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开课学校研究生院(部)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有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的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出的开课学校成绩单);(11)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要求硕士论文开题报告);(12)考生自我评价(简要介绍本人学历背景与科研情况,对自己的科研成果作出评价,对所报考专业提出研究设想。);(13)体格检查表(体检医院包含二等甲级以上医院、2月内检查有效)(详见附件6)。上述材料请按照顺序排好装订。外地考生可函报(各相关单位联系人通讯地址详见附件7)。非函报考生提
(4)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30分)目前从事的工作情况、职业兴趣、对科研兴趣、科研潜质、心理健康情况、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考核。目前从事的工作情况、职业兴趣、对科研兴趣、科研潜质、心理健康情况、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考核。
(1)外语口语和听说能力(20分)表达是否流畅,回答问题是否正确,用词是否恰当。表达是否流畅,回答问题是否正确,用词是否恰当。
(5)政治思想品德考查(是否合格)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及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综合考核结束后,考核专家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进行打分,平均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必须合格,不合格者不能录取。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及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综合考核结束后,考核专家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进行打分,平均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必须合格,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5.录取(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按照考生成绩及导师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学校按照新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上报教育部备案,备案后取得博士研究生资格者。(2)拟录取考生在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入学报到时向研招办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3-6年,学费缴纳按照学制收取。2.如在培养过程中或学位授予工作中,无法达到我校相关规定,则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处理。3.学位授予自然科学类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须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