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复议制度对复试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纪检监察电话:0411-86110042举报信箱:dy_jjjc@辽宁省招考办公开举报电话:024-86981094,86981076
五、拟录取现场确认拟录取现场确认具体安排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拟录取确认时非定向就业考生须领取调档函,定向就业考生须上交《大连医科大学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合同书》(详见附件5,大连医科大学校本部定向就业考生请注意,合同书填写完毕上交即可,由研究生院统一汇总后到校人力资源部盖印)。拟录取现场确认可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连医科大学2017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3)。复试时间和地点《大连医科大学2017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4)
2.复试具体要求,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复试信息。具体要求,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复试信息。1.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择优评定。2.学校设立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1)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的积极性,按照奖学金覆盖比例为75%进行奖励。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的积极性,按照奖学金覆盖比例为75%进行奖励。(2)学校还设有“研究生优秀论文奖学金”等单项奖学金。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按照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复试内容和方式考生携《大连医科大学2017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参见附件3)参加复试。复试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专业知识和能力、综合素质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查,总分150分满。考核均由复试小组组织进行,每名考生复试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必要时,由研究生院采取其它形式对考生进行进一步考查考核。复试不及格者和(或)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不及格者,不予录取。1.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45分)表达是否流畅,回答问题是否正确,用词是否恰当。2.专业知识和能力(75分)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
3.综合素质(30分)考核考生职业兴趣、心理健康情况、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人文素养、以及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含硕士阶段学习情况、论文、科研、获奖和专家推荐意见审查情况。
3.递补原则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导师名下排名其次者获得拟录取。
6.科研成果归属考生被录取后,在学期间所完成的全部科研工作的知识产权均归大连医科大学所有,所有科研工作资料均必须存档(包括原始数据)。在学或毕业后任何时间学生以相应数据为基础发表的各类型科研论文及成果及申报评奖时,必须经导师同意,其知识产权均属大连医科大学,必须署名大连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及单位或署名导师为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大连医科大学。如有违约,我校将在国家及各级法律法规之下,依法采取各种形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2.复试具体要求,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复试信息。具体要求,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复试信息。1.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择优评定。2.学校设立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1)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的积极性,按照奖学金覆盖比例为75%进行奖励。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的积极性,按照奖学金覆盖比例为75%进行奖励。(2)学校还设有“研究生优秀论文奖学金”等单项奖学金。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按照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复试材料1.身份证原件;2.准考证;第五条复试内容和方式考生携《大连医科大学2017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参见附件3)参加复试。复试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专业知识和能力、综合素质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查,总分150分满。考核均由复试小组组织进行,每名考生复试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必要时,由研究生院采取其它形式对考生进行进一步考查考核。复试不及格者和(或)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不及格者,不予录取。1.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45分)表达是否流畅,回答问题是否正确,用词是否恰当。2.专业知识和能力(75分)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