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南大学依据报名条件及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17年5月底通过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
2、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筑梦计划”在各省(市、区)的招生专业及计划,并通过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3、公示无异议的“筑梦计划”入选资格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如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以内(江苏考生为20分(含)以内,浙江省和上海市考生为自主招生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50分(含)及以上),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中的规定为学生分配专业。

二、我校每位博导每年的招生名额有限(含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与拟报考导师联系,并经该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报考。点击查看研究生导师信息

二、本次补充选拔的招生方式仅限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报考条件及招生原则参见《东南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

1)试点中学在校园显著位置公布此次夏令营的选拔通知、报名办法及选拔程序;

选拔录取原则1、东南大学依据报名条件及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16年5月底通过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2、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分科类和专业确定“筑梦计划”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并通过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3、公示无异议的“筑梦计

四选拔录取办法1东南大学依据报名条件及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21年5月底通过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2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初审合格生源情况确定筑梦计划在各省市区的招生专业及计划并通过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3公示无异议的筑梦计划入选资格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4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中的规定为学生分配专业其中非高考综

2022年东南大学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选拔录取办法

2020年东南大学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选拔录取办法

选拔录取办法1、东南大学依据报名条件及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19年5月底通过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2、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初审合格生源情况,确定“筑梦计划”在各省(市、区)的招生专业及计划,并通过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3、公示无异议的“筑梦

选拔录取办法1、东南大学依据报名条件及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18年5月底通过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2、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初审合格生源情况,确定“筑梦计划”在各省(市、区)的招生专业及计划,并通过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3、公示无异议的“筑梦

选拔录取办法1、东南大学依据报名条件及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17年5月底通过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2、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筑梦计划”在各省(市、区)的招生专业及计划,并通过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3、公示无异议的“筑梦计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