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3、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它学校。
4、本办法终解释权归达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1、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5、学院根据各专业普通类和中职类的录取计划(扣减免试录取人数、面试录取人数后的余额),按下列方法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1)各专业分类别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0%,按招生计划确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2)各专业分类别第一志愿报考人数未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0%,则依据该专业类别按高不超过报考人数的90%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英语教育专业录取时,英语文化考试单科成绩(试
(三)免试、面试录取考生免试、面试认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120分,认定免试、面试考核合格(考生应正常参加文化考生+综合素质测试,避免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影响单独招生录取)。免试、面试认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120分,认定免试、面试考核合格(考生应正常参加文化考生+综合素质测试,避免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影响单独招生录取)。
2、考生无任何加分照顾政策。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4、面试录取考生面试认定:总分:200分(在正式办理录取手续前,考生应正常参加高职单招考试)。面试认定:总分:200分(在正式办理录取手续前,考生应正常参加高职单招考试)。
3、免试录取考生免试认定:合格(在正式办理录取手续前,考生应正常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免试认定:合格(在正式办理录取手续前,考生应正常参加高职单招考试)。
3、在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于3月23日10:00—25日8:00止,在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打印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注意事项1、考生基础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采集的信息。2、考生参考时请携带达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和户口本。未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和户口本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责任自负。3
(六)对成绩总分相同考生的录取办法。所有考生录取过程中,分类别后成绩总分出现同分,若学院有剩余招生计划,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对同分考生予以录取;若学院没有剩余招生计划,则普通类(含文化艺术普通类)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的高低录取,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依据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从高到低录取。中职类(含文化艺术中职类)先依据技能考试成绩的高低录取,若技能考试成绩相同,依据语
8、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内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录取手续。
(九)对在拟录取考生公示期,因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招生计划,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使用。(一)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二)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三)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它学校。(四)本方案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公布为准,终解释权归达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
9、对在拟录取考生公示期,因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招生计划,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使用。1、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3、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它学校。4、本办法终解释权归达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1、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