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研究生学分认定请各学院督促有关教师务必在9月15日前提交完研究生已修课程成绩,以免影响申请答辩研究生的毕业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要求研究生毕业答辩资格由各学院初审(初审时间为9月11日至9月18日),研究生院复审(复审时间为9月18日至9月20日),各学院配合提交有关材料。(一)9月18日前提交资格初审表学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申请,导师、教学秘书系统审核。具体步骤如下:1、研究生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打开“论文信息”-“论文送审申请”模块,点击“送审申请”。在审核状态一栏中点击“提交审核”。2、导师登录教育管理系统,左上角切换为导师角色后,在当前角色的待办事项中,点击“研究生论文送审申请”。在审核状态一栏中进行审核。(学生未提交审核,则无法进入导师审核名单)3、学

(二)9月18日前提交以下材料1、学术型研究生教学实践、学术活动、社会实践各学院收齐《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教学实践登记表》,按照《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的暂行规定》审核并汇总。各学院收齐《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表》,由学院按照《关于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有关规定》审核并汇总。学院需在9月18日前将《教学实践》和《学术活动》成绩汇总表(学院盖章)、《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教学实践登记表》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未按时上交者将无法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表》由学院保存。如有要求社会实践的专业,需提交社会实践报告和成绩。2、全日

三、提交材料要求延期毕业申请有关材料请9月15日前提交,逾期不提交申请者视为放弃学籍资格,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2、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请各学院认真做好2017年下半年申请答辩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考核工作,并在9月20日前,将专业实践考核领导小组名单、专业实践成绩单(系统打印)、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材料按专业实践报告(封面)-专业实践登记表-专业实践考核表装订成册后提交到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

(一)9月18日前提交资格初审表学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申请,导师、教学秘书系统审核。具体步骤如下:1、研究生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打开“论文信息”-“论文送审申请”模块,点击“送审申请”。在审核状态一栏中点击“提交审核”。2、导师登录教育管理系统,左上角切换为导师角色后,在当前角色的待办事项中,点击“研究生论文送审申请”。在审核状态一栏中进行审核。(学生未提交审核,则无法进入导师审核名单)3、学院教学秘书登录教育管理系统,在当前角色的待办事项中,点击“研究生论文送审申请”。在审核状态一栏中进行审核。(导师未审核通过,则无法进入学院审核名单)。学院教学

3、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延期申请(1)2013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其学习年限已超过3年,因特殊情况需申请延期者,请填写《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学籍变动申请表》申请延期。按要求填写好,经导师、培养学院同意后,由所在学院报送研究生院审批。(2)2012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今年完成学位论文答辩,逾期未完成毕业答辩者,将予以退学处理。

二、延期毕业申请1、博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2012、2013、2014级无法按时毕业的博士生,其学习年限超过学制3年的需申请延长学习年限。请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学籍管理-异动信息”中申请,按要求填写并打印表格,经导师、培养学院审批后,由所在学院汇总后报送研究生院。博士生长学习年限不超过7年。2012级之前的博士研究生,应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超过学习年限研究生学籍清查工作的通知》(农林大研〔2016〕30号)规定,迟应在2018年6月毕业,未毕业者应办理退学手续。逾期未完成毕业答辩者,将予以退学处理。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2013、2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2013、2014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15级学制为2年且无法按时毕业的专硕,其学习年限超过学制的需申请延长学习年限。请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学籍管理-异动信息”中申请,按要求填写并打印表格,经导师、培养学院审批后,由所在学院报送研究生院审批。硕士生学制为2年的长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学制为2.5-3年的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1、博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2012、2013、2014级无法按时毕业的博士生,其学习年限超过学制3年的需申请延长学习年限。请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学籍管理-异动信息”中申请,按要求填写并打印表格,经导师、培养学院审批后,由所在学院汇总后报送研究生院。博士生长学习年限不超过7年。2012级之前的博士研究生,应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超过学习年限研究生学籍清查工作的通知》(农林大研〔2016〕30号)规定,迟应在2018年6月毕业,未毕业者应办理退学手续。逾期未完成毕业答辩者,将予以退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