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标准:各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生·年;
(二)退费办法:
1.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退还;
2.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退还;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
4.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
(2)本次填报时间是8月18日8时开始至8月20日18时截止。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栏目进行填报。
(四)下列考生报考在闽高校时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5分的政策1.设区市及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2.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三)下列考生报考在闽高校时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3分的政策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按研究学科分为数学、计算机科学、物理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工程学、动物学、植物学、微生物学、医学与健康学、化学、生物化学、环境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13个学科)创新成果竞赛获一等奖者。
二退费办法1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退还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退还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5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答案来源于2021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批次招生章程
(二)退费办法: 1、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退还; 2、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退还;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 4、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
2022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退费办法
(二)退费办法: 1.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退还; 2.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退还;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 4.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
(二)退费办法: 1.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退还; 2.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退还;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 4.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
第十八条 根据闽价费〔2012〕356号和567号及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精神,学院各专业缴费标准及退费办法如下: (一)缴费标准:各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生·年; (二)退费办法: 1.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退还; 2.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退还; 3
第十八条 根据闽价费〔2012〕356号和567号及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精神,学院各专业缴费标准及退费办法如下: (一)缴费标准:各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生·年; (二)退费办法: 1.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退还; 2.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退还;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