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处
联系人:刘芳
监督电话:(020)87702519
传真:(020)87647600
电子邮箱: gdgm87702519@***
第三十二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左起鵾监督电话:0757-传真:0757-电子邮箱:gdfzxy@
第二十七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1000~1800元/学年,具体按实际安排入住的宿舍条件而定。
第二十九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文科类专业525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设计)10000元/学年,其他专业641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1000~1800元/学年,具体按实际安排入住的宿舍条件而定。
第十四条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我院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与肇庆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学生在我院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后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我院普通高职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进入肇庆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肇庆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
第三十二条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政府的有关政策,国家助学政策和学院助学措施有:1.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入学报到时,设置“绿色通道”。2.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困难认定后可协助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为8000元/生?学年。3.每年评选国家助学金(须经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补助金额为3000元/生?学年。4.设立健全的奖助学金制度,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奋发学习,表现和成绩优秀者,可以参评国
第三十一条学院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处联系人:刘芳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gdgm@
第三十一条学院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处联系人:刘芳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gdgm@http://dept./zsw/mailto:gdgm@
第三十二条学院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处联系人:刘芳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gdgm@
第三十四条学院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处联系人:刘芳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gdgm@
第三十四条学院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处联系人:刘芳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gdg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