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资助学生政策第三十二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1)国家免学费政策:广东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发文《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2)国家助学金政策: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将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调整为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资助政策:根据粤财教[2013]54号文件精神:农村(含县镇)、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每生享受三年免学费的国家资助。
收费标准及国家资助政策范围1.全日制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户口(含部分县镇非农)学生免学费就读。2.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每生每年1500元助学金(须提供县、区以上民政部门的低保证明材料)。3.不符合免学费的缴费标准:工科3670元/年,文科3170元/年。4.住宿费1000元/年(空调房)。因学位紧张,报名时须预交住宿费,可确保你的学位。5.学校代收费用
5.深度咨询:陈老师欢迎来校参观、来电咨询,名额有限,报名从速!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起接受新生报名,2017年1月3日-15日接受新生缴费注册。
4.招生热线:020-、刘老师、劳老师、张老师、林老师
国家资助政策:根据粤财教[2013]54号文件精神:农村(含县镇)、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每生享受三年免学费的国家资助。
1.国家资助政策:根据粤财教[2013]54号文件精神:农村(含县镇)、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每生享受三年免学费的国家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