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不含会计硕士);会计硕士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任何一门成绩不及格的不予录取。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学籍学历提示有疑问的考生如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上述报告,将不予录取。故请考生提前准备,具体操作如下:*应届毕业生:登陆学信网(www..cn)进行学籍在线验证,查到后在线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样本:http://www..cn/xlcx/yb_bgys_xj.jsp)。如无法获得在线验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信息错误的,须提前联系所在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在5月10日前更正教育部学籍注册信息(修改周期约一个月)。*往届毕业生:登录学信网(www.chsi.
(二)到所属学院报到须携带的材料:(1)《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本科所在分院或工作单位党总支或个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盖章),见附件2(必备);(2)本科成绩单(必备);(3)国家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各类奖励竞赛获奖证书、科研论文专利成果证明等材料。(面试时可加分材料)。
(一)到研究生院报到时须提交核验的证件材料:(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学历证明:本科应届毕业生准备学生证;往届毕业考生准备毕业证;(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学籍学历提示有疑问的考生如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上述报告,将不予录取。故请考生提前准备,具体操作如下:*应届毕业生:登陆学信网(www..cn)进行学籍在线验证,查到后在线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样本:http://www..cn/xlcx/yb_bgys_xj.jsp)。如无法获得在线验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信息错误的,须提
一、复试名单1、一志愿考生(含双少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线要求,即获得复试资格,可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来我校报到和参加复试。为便于复试录取工作管理,要求所有报考我校的一志愿上线考生在3月20日前,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按原报考专业填报志愿。2、调剂考生,需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填报志愿,在收到我校通过调剂系统手机短信平台发送的复试通知后,登陆调剂系统确认参加复试,即获得复试资格。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如不能按时参加复试,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试内容与形式1、专业课知识考核。考核方式:笔试(满分100分,时间:180分钟)。考试科目和参考教材以招生简章上公布的为准。专业课命题、考试及阅卷工作由各学院统一组织安排;2、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方式:面试,(满分100分,时间:约20分钟)。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力与口语;专业外语翻译;知识结构;研究能力;实际动手能力;个人素质(指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心理素质、表达能力、兴趣爱好、理想抱负、健康状况)等;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请咨询各学院),加试课程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我校研究生复试为差额复试。
(二)到所属学院报到:1、凭《复试报到证》到所属学院报到,并选择复试科目;2、按照各学院的安排,参加复试;3、各学院报到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日期见下表学院研究生院资格审查日期所属学院报到日期复试日期机电工程学院3月23-24日3月24日3月25-26日信息与通信学院3月23-24日3月23-24日3月25-26日计算机与信息安全学院3月20-21日3月21日3月21晚上及22日艺术与设计学院3月22-23日3月23日3月23下午及24日商学院(MPAcc除外)3月21-22日3月22日3月23日外国语学院3月20-21
七、其他事项1、申请录取为“定向就业”培养的考生必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书面申请,并于4月15日前将加盖定向培养单位公章的“协议书”(附件3)邮寄到我办。2、我校将在5月中下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cn/)公示拟录取名单,考生被确定“拟录取”后,请及时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到我校学工部档案管理室。3、研招办地址:金鸡岭校区第二楼学楼406办公室。邮寄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1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招办,邮编:541004,联系电话:0773-2322180。4、纪委监察室举报电话:0773-2290659。附件【附件2-研究生入学
七、其他事项1、申请录取为“定向就业”培养的考生必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书面申请,并于4月15日前将加盖定向培养单位公章的“协议书”(附件3)邮寄到我办。2、我校将在5月中下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cn/)公示拟录取名单,考生被确定“拟录取”后,请及时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到我校学工部档案管理室。3、研招办地址:金鸡岭校区第二楼学楼2411办公室。邮寄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1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招办,邮编:541004,联系电话:0773-2291377。4、纪委监察室举报电话:0773-2290659。附件:2.研究生入学考
七、其他事项1、申请录取为“定向就业”培养的考生必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书面申请,并于4月15日前将加盖定向培养单位公章的“协议书”(附件3)邮寄到我办。2、我校将在5月中下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cn/)公示拟录取名单,考生被确定“拟录取”后,请及时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到我校学工部档案管理室。3、研招办地址:金鸡岭校区第二楼学楼2411办公室。邮寄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1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招办,邮编:541004,联系电话:0773-2291377。4、纪委监察室举报电话:0773-2290659。附件:1.附件1.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