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主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入学与注册(一)已被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我院规定的报到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二)专业调整:实际录取专业与新生意向专业不相符的,入学报到时可申请调整专业就读。(三)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再进行复查,凡属徇私舞弊或不符合条
其他(一)费用标准:所有收费严格按照广西省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每个专业的收费标准请查阅《2015年普通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或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院建有较完善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学院承诺:保证不让贫困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主要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学生补助;同时,学院设有多个勤工助学岗位,让贫困
4、请各位考生或考生填写的收件人务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附件:2016年单独对∕口招生考生录取通知书邮件号查询表(请点击查看)附件:2016年单独对∕口招生考生录取通知书邮件号查询表(请点击查看)
2、2015年对口招生首批考生邮件号查询表(请点击查看)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7月16日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7月16日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7月16日
2、请对口招生及“2+3”直升考生点击附件《2015年对口招生首批考生邮件号查询表》查看邮件号。
1、请单独招生考生点击附件《2015年单独招生考生邮件号查询表》查看邮件号。
4、请各位考生或考生填写的收件人务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附件:2017年单独∕对口招生考生录取通知书邮件号查询表(请点击查看)附件:2017年单独∕对口招生考生录取通知书邮件号查询表(请点击查看)
3、请各位考生和考生填写的收件人务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附件:附件:
第九条出资办学单位:广西凯宁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业务主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七条出资办学单位:广西凯宁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业务主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