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3月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3月

学生资助政策国家及学院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的高职学生,根据有关政策给予相应的奖励与资助,种类及标准如下: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3、自治区政府助学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4、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500~3500元,5、学院奖学金:每生每学年600~2000元,6、学生通过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可获得相应的报酬,7、家庭经

报名时间与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凭相关材料,到学生就读中职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招办(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以区招生考试院规定为准。

招生联系方式招生咨询办公室地址:南宁市昆仑大道8号广西卫职院(昆仑校区)综合楼副楼一楼101办公室咨询电话:0771-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10月

招生录取原则1.必须参加2016年广西普通高考报名、高考体检和网上填报广西区招生考试院组织的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志愿。2.我院2016年自主对口中职招生不需参加校考,学院不收取对口考生报名费。根据报名考生在中职学习期间的各科平均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经中职院校推荐(历届毕业生报考凭毕业证和中职成绩单),按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录取。3.在同等条件下,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由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附件: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三二分段高职转段考核报名告知书河源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5月15日附件: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三二分段高职转段考核报名告知书同学:你报考我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因户籍不在我省,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教

第二十条学校以往有关对口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相悖,以本简章为准,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简章由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3月

第二十条学校以往有关对口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相悖,以本简章为准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简章由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12月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广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广西科技职业学院二0一六年三月

解释权属本章程由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对口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3月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