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监督和复议 1.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2.复试和录取工作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议制度、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3.考生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报告向研究生院提出复议请求,涉及招生政策、原则的,招办工作人员应立即予以答复;涉及复试成绩等有关问题的,研究生院向院(系)调查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受理复议后予以答复。 复试录取阶段接待电话为:61773970 学院纪检监督电话为:61773363

(二)录取办法(1)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报考考生和调剂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初试总成绩优先;若初试总成绩相同,英语成绩优先。(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专业综合面试成绩评定标准 专业理论(30分) 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扎实 (23~30分) 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比较扎实(16~23分) 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一般(8~15分) 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较差(1~7分) 研究能力(20分) 实践经验丰富,研究能力强(15~20分) 实践经验丰富,研究能力较强 (10~15分) 实践经验丰富,研究能力一般(5~10分) 实践经验丰富,研究能力较差(1~5分) 道德品质、责任 感(15分) 优秀 (12~15) 较好(8~12分) 一般(5~8分) 较差(1~5分) 学科发展动态

十、考生报到、资格审查 报到和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3月27日8:00-11:00 地点:教三楼A223 负责人:祁老师联系电话:010-61773970 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⑴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初试及复试准考证。 ⑵往届生: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应届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待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原件。在线验证具体申请步骤见http://w

2、综合面试流程(测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①复试考生进行自我陈述②考生抽取2道考试题目,即兴进行观点陈述③考官即兴提问和考生回答

四、复试教师组成信息 教授:6人 副教授:6人 讲师:3人 秘书:3人

一、考生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3月24日8:00-12:00,地点教三A-223室。

一、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苑英科 成员:王伟张绪刚赵旭光李英刘玉红高富锋

一、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长:苑英科成员:王伟张绪刚赵旭光刘玉红姚建平陈建国秘书:吴颖梅

(三)评价标准1、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测试办法:由专业教师组成复试专家小组,准备多套题目,考生随机抽取题目并回答。考官从以下五个方面给考生打分,综合面试的终成绩为各个老师给出的总成绩取平均数。自我认知发展定位20分专业背景管理经验10分表达能力逻辑分析30分创新意识组织协调20分修养风度个性特点20分职业规划目标清新事业心强自我体认行动体现毕业院校专业基础工作经历工作业绩行业背景有理有据抓住重点思维敏捷言简意赅表达流畅紧跟目标观点新颖平衡能力团队意识奉献精神着装得体仪表风度言谈举止气质修养精神状态2、综合面试流程(测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①复试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