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进行处理。违规处理有关材料随考生成绩库一起面报省教育考试院。如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作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外,涉嫌触犯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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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31 16:01

(一)招生对象参加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按对口学前教育类高考报名的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二)考试1.考试时间安排考试日期考试时间科目3月31日上午(9:00-11:30)文化水平考试(笔试)下午(13:30-18:00)职业适应性测试(基础素质测试+职业潜质测试)2.考点安排及组织单位本着方便考生和便于组织的原则,进行考点布局和组织单位安排,具体安排如下:考生所在地市名称考试地点组织单位石家庄市石家庄市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邢台市邯郸市保定市辛集市定州市唐山市唐山市唐山工

(一)命题1.命题组成员命题组成员由参加联考院校的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方式。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2.命题依据(1)文化知识考试命题文化知识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2)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对口学前教育类专

成绩排序及录取原则1.考试总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2.总成绩相同时,依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素质测试、职业潜质测试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排序靠前。3.录取原则以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4.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5.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

(二)办公室及各小组工作职责2018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联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单招考试六类联考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协调组、命题组、考务组、阅卷组、数据组、财务组、录取组、后勤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其中协调组、命题组、阅卷组由联考院校相关人员或聘请专家(包括行业企业专家)组成。1.协调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单招考

6.财务组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汇总考生缴费数据;负责考务工作相关费用的审核、支出。

(一)报考时间:2018年3月10日9时至3月14日17时(全省统一时间),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

(一)招生对象已通过2018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其他工作要求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2.命题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3.评卷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

(一)招生对象参加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按对口学前教育类高考报名的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