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规定,高校和省级招办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省级招办负责监督在本地区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各招生院校依据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确定本校录取规则并通过学校的招生章程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具体请考生查询相关高校的章程和规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文章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解读2021年录取批次及各批次志愿是怎样设置的?

(2)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的,视为自愿放弃。

3.今年录取时间是怎么安排的?录取时间7月7日至8月23日,具体安排如下:批次第一志愿录取结束时间征集志愿录取结束时间本科提前批A7月9日18时7月11日18时本科提前批B7月13日18时7月15日18时本一特殊类型批7月17日12时无本科一批7月20日12时7月22日17时地方农村专项计划7月20日12时7月22日17时本二特殊类型批7月24日12时无本科二批(含对口本科)7月27日1

⑵专业录取规则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高校按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提取考生档案后,一般要为考生分配专业,即专业录取。高校分配专业的主要依据是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同时还要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身体状况、政治思想表现等一系列因素。各高校对进档考生进行专业分配一般有三种选择:专业志愿优先(专业清)、分数优先、专业级差。一是专业志愿优先(专业清)方式:具体做法是,首先将考生按所报第一专业分

4.录取规则教育部规定,高等学校和省级招办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等学校一般应按照本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投档比例,省级招办按高校的投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高等学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遗留问题的处理。省级招办负责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4.录取规则是怎样规定的?教育部规定,高校和省级招办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省级招办负责监督在本地区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

3.录取规则是怎样规定的?教育部规定,高校和省级招办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省级招办负责监督在本地区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

3.录取规则是怎样规定的?教育部规定:高校和省级招办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省级招办负责监督在本地区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

3.录取规则是怎样规定的?教育部规定:高校和省级招办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省级招办负责监督在本地区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

4.录取规则是怎样规定的?教育部规定,高校和省级招办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省级招办负责监督在本地区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