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受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接受校本科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
符合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高的学生均可报名。
徐汇校区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老图书馆200室,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237)
咨询电话:021-64252763 传真:021-64253762
电子邮件:zsb@ecus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b.ecust.edu.cn/
学校2021年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等参考信息详见附表,终招生专业与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咨询及联系方式徐汇校区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十四层,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237)咨询电话:021-传真:021-电子邮件:zsb@.cn本科招生网:http://zsb..cn/
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1)即日起至5月13日17:00前,考生可登录“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http://bm..cn/),自行注册、获取报名号,在网上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在线提交有关申请材料。考生无需邮寄纸质的申请材料。(2)学校组织专家组审核考生报名申请材料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其中,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提供。初审结果预计于5月底在我校网上报名系统
报名条件符合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创新潜质突出的学生均可报名。
本简章由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2017年4月附表:综合评价批次招生院校专业组和科目要求院校专业组科目要求专业名称华东理工⑴物理,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油气储运工程轻化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化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制药工程药学药物制剂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能源与动力工程环境
招生计划及专业我校2017年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招生“院校专业组”及科目要求等信息详见附表,招生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四组织机构学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受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接受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答案来源于2021年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组织机构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受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接受校本科招生监督小组监督。
组织机构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受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接受校本科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
组织机构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受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接受校本科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
组织机构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受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接受校本科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