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计划我校2017年骨干计划各省市招生计划如下:内蒙古5,黑龙江2,广西4,贵州4,云南2,西藏5,甘肃2,青海2,宁夏4,新疆6,新疆兵团3,其他省市3,计划共计42人。我校“骨干计划”中可录取的汉族考生总数不能超过4个,在确定复试名单时,同等情况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于汉族考生,请汉族考生报考时注意(汉族考生范围请参照“三、生源范围”)。
一招生计划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我校计划招生28人答案来源于2022年大连理工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招生报名办法见另外专门通知。
一、报考条件 1.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考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仍须符合《长春理工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要求。 2.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 3.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二、报名程序 1.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经生源地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后,于11月12日前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报考专业须与报考登记表中填报的一致。 寄送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186号长春理工大学南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30022,电话:0431-85380204,建议使用邮政EMS方式邮寄。 2.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程序以《长春理工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要求为准。
三、其他 1.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根据报考情况分配招生名额,具体招生人数将于复试前在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cn)公布。 2.达到教育部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且复试合格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可免除一年基础强化培训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3.本通知未尽事宜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和《长春理工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招生报名办法见另外专门通知。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的招生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的招生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的招生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