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
(7)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2)》(一份)。《报名登记表(2)》的签署:考生本人签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七、学习年限学制4年,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学制4年,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三、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报名截止日期前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原件。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1.初试初试日期和时间:2017年3月11日至12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的笔试科目为三门: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初试时间每门3小时。初试日期和时间:2017年3月11日至12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的笔试科目为三门: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初试时间每门3小时。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工作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2.资格复查复试时,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复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验证材料包括:(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准考证;复试时,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复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验证材料包括:(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准考证;(3)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
六、录取综合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考生报考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体健康状况等做出综合判断,从参加此专项计划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录取前考生、考生所在单位、华东师范大学需分别签署定向合同。综合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考生报考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体健康状况等做出综合判断,从参加此专项计划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录取前考生、考生所在单位、华东师范大学需分别签署定向合同。
6.打印准考证经我校同意考试的考生通过博士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约在初试前一周。
二、招生政策1.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划专用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按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统一进行报名、考试、录取,拟录取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2.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其至少2年在我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