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考生的面试资格。
2、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的面试,面试具体安排见学校邮件通知。面试地点设在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校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3、我校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4、我校将确定录取考生名单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由该办公室统一办理所有台湾学生入学录取手续。
申请资料1、申请表请下载《华东师范大学2017年台湾地区学生免试入学申请表》(附录二),并按要求进行填写。2、《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影印本。3、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影印本。4、个人陈述。陈述本人的申请理由、爱好特长、学习能力,以及对未来大学生活的计画和设想、职业理想等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之内,请学生本人手书。5、台湾地区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考生成绩通知单影印本。
监督与责任追究1、学校招生监督小组对本次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使整个招生过程做到标准明确、办法公开、程式规范。2、接受社会监督。学校设立监督电话,接待来电来访,全面接受社会监督。3、监察处监督电话:+86-21-。
联络方式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邮递区号:200062电话:+86-21-6223-2212;传真:+86-21-6260-0294电子邮件:zsb@.cn学校网站:http://www..cn附录一:《华东师范大学2017年台湾地区招生专业目录》(点此下载...)附录二:《华东师范大学2017年台湾地区学生免试入学申请表》(点此下载...)
报名条件2017年参加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简称“学测”),成绩达顶标级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就读于在大陆办学的台商子弟(女)学校的高中毕业生,参加“学测”考试成绩达到前标级。
招生专业申请者可在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3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招生专业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17年台湾地区招生专业目录》(附录一)。
选拔办法1、我校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考生的面试资格。2、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的面试,面试具体安排见学校邮件通知。面试地点设在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校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3、我校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4、我校将确定录取考生名单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由该办公室统一办理所有台湾学生入学录取手续。
选拔办法1.学校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考生的面试资格。2.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的面试,面试具体安排见学校邮件通知。面试地点设在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校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3.我校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4.我校将确定录取考生名单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由该办公室统一办理所有台湾学生入学录取手续。
选拔办法1.学校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考生的面试资格。2.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的面试,面试具体安排见学校邮件通知。3.我校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4.我校将确定录取考生名单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由该办公室统一办理所有台湾学生入学录取手续。
选拔办法1、我校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考生的面试资格。2、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的面试,面试具体安排见学校邮件通知。面试地点设在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校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3、我校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4、我校将确定录取考生名单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由该办公室统一办理所有台湾学生入学录取手续。
选拔办法1、我校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考生的面试资格。2、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的面试,面试具体安排见学校邮件通知。面试地点设在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校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3、我校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4、我校将确定录取考生名单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由该办公室统一办理所有台湾学生入学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