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市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可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1、退役军人提交的材料:身份证、退役军人证原件照片。
2、材料提交的时间: 2022 年 4 月 10 日-4 月 15 日
3、材料提交的方式: 将身份证、退役军人证原件照片以图片形
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hfbhxyzb@*** (邮件名或主题统一填写“退 役军人+姓名+本人手机号”)。
未按规定时间发送邮件的, 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一) 录取规则
(2)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 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 获得县级劳动 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免试申请表》, 并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 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 等),于 4 月 18 日-4 月 25 日间提交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用于资格审核, 具体流程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
(二) 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 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 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 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三) 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 2022 年 5 月 4 日,我校招生网公示预录取考生 信息。
2.考生录取确认: 2022 年 5 月11 日—12 日,预录取考生登录 gkbm.***, 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 确认后即被我校正式录取。 未在规定时间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3.免试和加分政策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办法。免试和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相关文件执行。
1.获得地、市级职业技能竞赛的:三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20分,一等奖加30分;
1.获得校级各类竞赛的,三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20分,一等奖加30分。
4、符合加分条件的原始证明材料。考场及具体测试时间详见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准考证。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收测试费为120元。具体缴费方式待笔试结束再公布。
4、符合加分条件的原始证明材料。考场及具体测试时间详见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准考证。备注:各专业职业测试大纲详见我校招生网“招生公告栏”。网址:uploa5/index.asp,或关注我校招生办微信公众账号HFYZ-ZSB。
(三)凡是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另行加分:1.获得地、市级职业技能竞赛的:三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20分,一等奖加30分;2.获得省级技能大赛的:三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40分;3.获得相应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初级加10分,中级加20分,高级加30分;不分等级的加15分。4.符合其它加分条件的,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的有关政策执行。
符合下列加分政策的另行加分1.获得校级各类竞赛的,三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20分,一等奖加30分。2.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初级加20分,不分级的加30分。
符合下列加分政策的另行加分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市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可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符合下列加分政策的另行加分1.获得校级各类竞赛的,三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10分,一等奖加15分。2.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初级加10分,不分级的加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