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在院自主招生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自觉接受省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考生本人应坚守诚信原则,报名材料必须属实。对考生在考试中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在院自主招生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自觉接受省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考生本人应坚守诚信原则,报名材料必须属实。对考生在考试中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志愿确认事项。考试结束后,学院将公布预录取名单,对于有明确意向的考生可以与招生办联系查询并在省规定的时间4月27-28号登陆省考试院网站确认志愿,一经确认,则正式被录取。招生办公室2017年4月4日

(一)招生对象 取得2017年安徽省高考(含对口考试)考生号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

(三)学院组织职业技能测试(面向中职)+职业适应性测试(面向普通高中)内容。1、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内容依据专业大类分组进行,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题目随机抽样,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面试重点考查考生对所报专业的认知、个人自身条件和职业对应度、个人特长展示等。2、中职类考生依据选报专业情况,考查测试专业学习情况。3、学院自行组织的测试总分300分。

招生监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在招生工作中全面落实“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考生如有疑问可向院分类考试招生纪检监察组投诉。投诉电话:0551-。对考生在分类考试招生考试中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

(五)监督举报学校监察审计处对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51-。

十一招生监督一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在校分类招生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自觉接受省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二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对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三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

招生监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考生如有疑问可向院分类考试招生纪检监察组投诉。投诉电话:0551-。对考生在分类考试招生考试中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

招生监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在院自主招生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自觉接受省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考生本人应坚守诚信原则,报名材料必须属实。对考生在考试中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领导

招生监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在院自主招生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自觉接受省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考生本人应坚守诚信原则,报名材料必须属实。对考生在考试中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领导

招生监督 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在院自主招生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自觉接受省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考生本人应坚守诚信原则,报名材料必须属实。对考生在考试中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