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实践研修实行校、院(部)两级考核。教师个人实践研修工作,由教师所在院(部)实施考核;院(部)实践研修工作,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合同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实施考核。
(二)2017年9月,各院(部)依据《合肥师范学院教师实践研修工作评价表》(附件3),组织开展教师实践研修考核工作。申请参加实践研修考核的教师,应按照《合肥师范学院教师实践研修工作评价表》要求,提供《合肥师范学院教师实践研修工作日志》(见附件4)、研修工作总结、研究成果和特色加分相关证明材料。考核具体工作安排另文通知。
(三)2017年10月,学校组织开展实践研修工作考核汇报会。每个院(部)随机抽取1个实践研修工作站和1名教师进行汇报,代表本单位接受考核。考核具体工作安排另文通知。
3、学院内设置多种勤工俭学岗位,供有意向的学生实践。咨询电话:0551—学院官网:www.学院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紫云路121号邮编:230601热忱欢迎广大新生及家长来院参观、咨询!
有很多学生会在安徽省肥西师范学校和合肥市物流学校(合肥市第二十四中学)二个学校中做选择,究竟是报合肥市物流学校(合肥市第二十四中学)好,还是报安徽省肥西师范学校好呢?小编从以下几方面给大家做个分析:(1)学校是不是重点学校(国家重点、省重点
4、07年招生专业(以省、市教育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要含名称、学制、招生对象、收费情况等)
第四章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程序第十一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第十二条各招生学院要按照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实施细则,在本单位网站须提前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实施细则中应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第十三条各招生学院研究生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材料审核。对考生的身份证、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成绩单(往届生不用提供,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进行收集,并保存证书(或学生证)影印件、成绩单原件;在网报中学历(
强化过程管理(一)各院(部)要加强对教师实践研修的过程管理,委派人员不定期以深入研修现场、电话或邮件联系研修单位主管等方式,开展随访与检查,及时跟踪和掌握教师实践研修情况;随访抽查率应达到本单位参与实践研修总人数的20%以上;同时据实填写《合肥师范学院教师实践研修工作随访表》(见附件2)。(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会同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要对院(部)研修计划落实以及随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4、合肥师范学院教师实践研修工作日志教学教学发展中心2017年6月30日
其他(一)学校对教师实践研修管理工作有了新的要求,请各院(部)及时将新制订的《合肥师范学院教师实践研修工作评价表》相关要求通知到本单位教师。(二)请各院(部)于2017年9月底前,集中报送《合肥师范学院教师实践研修工作随访表》。特此通知附件:1、2017年教师实践研修计划汇总表(第二批)(该附件具体内容见OA系统该文件附件1)2、合肥师范学院教师实践研修工作随访表3、合肥师范学院教师
明确任务与要求(一)各学院、教学部要从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要求的高度,重视并落实教师实践研修工作计划。要切实做到四个相结合:即教师实践研修与新专业建设和专业转型发展相结合、教师实践研修与“双能型”队伍建设相结合、教师实践研修与“教师工作站”建设相结合、教师实践研修与教师所课程改革相结合。(二)专业带头人(系主任)要围绕学校转型和专业改革需要,深入相应行业、企业等进行调研,进一步摸清行业需求
(二)请各院(部)于2017年9月底前,集中报送《合肥师范学院教师实践研修工作随访表》。特此通知附件:
实施考核评价(一)教师实践研修实行校、院(部)两级考核。教师个人实践研修工作,由教师所在院(部)实施考核;院(部)实践研修工作,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合同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实施考核。(二)2017年9月,各院(部)依据《合肥师范学院教师实践研修工作评价表》(附件3),组织开展教师实践研修考核工作。申请参加实践研修考核的教师,应按照《合肥师范学院教师实践研修工作评价表》要求,提供《合肥师范学院教